芙蓉寨在兴化城北一百多里处,四周山势险峻,三面均是陡峭的山崖,山顶却平坦似一朵盛开的芙蓉花,且有清悠的泉水及溪流,地理位置独特,真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优越的地理环境,芙蓉寨自然成为杆子们的的绝佳之地。以这里为大本营,周围的几条官路,水路,统统在自己的掌控之下,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为了防止外人进攻,芙蓉寨在没有山崖的西面建有城墙,虽说只有短短的几里长,但是耗费了寨子的大量人力才最终修成的。这样,更是固若金汤,除非有好的攻城器械,单靠蛮力是绝对拿不下来的。
作为芙蓉寨的大当家,独眼崔命贵每天早晨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绕着城墙巡视一周。
崔命贵的眼睛是在一次抢劫中被箭射中,成了独眼聋,他拔下箭头,脸色鲜血淋淋,策马追了几个时辰,愣是将放箭射他的一个镖师乱刀剁死,从此成了独眼,从此也得到了一个催命鬼的外号,只要有人敢对他不利,他那把削铁如泥的大刀,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挥来。
二当家活阎王,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
两人是发小,一起生长在同一个村落,一起读书,一起练武,一起杀人越货,一起来到了芙蓉寨,杀了这里的大当家,霸占了这个寨子。
大当家勇武过人,但是生姓暴躁,二当家有勇有谋,但为人好色,寨子里抢来的女人,只要大当家不要的,统统被二当家霸占一空,玩够了,才赏给下人。
两人踏着城墙上面的青石,向前走去。
忽然,大当家停止了脚步,前面五丈处,一个小喽啰拄着长枪,居然睡着了。
二当家走前两步,举起皮鞭,狠狠地抽了下去。
“啊…”随着一声凄惨的叫声,小喽啰彻底醒了,一道血红色的印子,从后背斜斜划过。
“大当家饶命!大当家饶命!”小喽啰立刻跪倒在地上,不住讨饶。
“山寨里的规矩,你是知道的,不恪尽职守,站岗睡觉,该是什么处罚?”
“该下油锅。”
小喽啰一听,吓得魂飞魄散:“大当家饶命,小的再也不敢了。大当家饶命啊!”
“拖下去!”二当家发话了。
身后立刻走来两人,将小喽啰拖了下去。
其他站岗的喽啰,个个脸色发白。
“大家听清楚了,我们山寨能有今天,那都是大家的功劳,但是我们干的是没本的买卖,仇家很多,说不清什么时候就有仇家摸上来了,虽然山寨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但是千万不能松懈,大家在下面,想怎么乐呵都行,但是在这里站岗,一定要把眼睛时刻睁得大大的,这种事情,我绝不轻饶。”大当家语气平静地说。
“是,大当家的。”站岗的喽啰们一起大声答道。
催命鬼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身准备走下城楼。
“大当家的,大事不好了!”城墙外面,一个小喽啰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气喘吁吁地喊道。
“晃个鸟!进来再说!”催命鬼认出来,这...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