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肖蒙跟在我们后面是我的主意,我不敢让她一个人留在楼梯间,那里随时可能有匪徒出现.并且,那里还有一个被黎雅用枪托打昏,但是随时可能醒来的匪徒。我跟她说过,要保持好距离,或许,她以为躲在门后面就没事了。她不懂得,什么地方才是真正的射击死角。但是,这始终还是我的错。
我们这次的行动可以说非常的成功,一个人质都没有伤到就击毙了整个五楼女装区的匪徒。那些破窗而入的特警无不感到难以置信,我们仅仅只有三个人。就是我自己,我也觉得难以置信,感觉像假的一样。
可是,除了我自己以外,本来应该让我来保护的三个女人全部受伤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想不清楚,我只知道一定是哪里错了,而且,肯定是我的错。我只是想,为什么那些子弹没有全部射到我身上来。我这么说不是装逼,如果可以,我绝对会为她们挡子弹。
商场里可能有炸弹,特警们进来以后最忙着要做的就是疏散人群。特警们一部分是从大厦顶部用绳索滑降下来的,另一部分是从大厦的另一侧,通过爆破过来的。大厦里面紧挨着的是写字楼,但是中间没有通道。特警大概花了一点时间,找到建筑工程图纸,然后选择一个点进行爆破打开了一条通道。现在,这也是一条逃生通道,那里有写字楼的电梯,外面也架好了消防梯。
特警里面没有医生跟进来,现场被解救的人质里面有没有医生我不清楚,但是我喊了几声,也没有谁站出来。有人好奇的看了看,但是仅仅是看而已。这就是我们花了巨大代价救出来的人。李莎真是英明,要是我们再因为他们缩手缩脚,在匪徒面前受到威胁的话,那才更是白痴猪头加三级了。
我现在什么想法也没有。也不想跟那些刚刚被我们救下来,却没有对这几个受伤的女人表示谢意的人群客气。我抱着肖蒙就往前面冲,一路挤翻了好多人。其中一个人竟然对我发起火来,大声的指着我质问我说,你是警察,你怎么能跟老百姓抢路逃跑!这是一个穿着考究的中年女人。也许还是受教育程度很高地那种,但我还是毫不客气的蹬了她一脚。现在谁挡我的路,我杀人的心都有。
特警们看着我,眼睛都直了。有两个想过来制止我,那个少尉却拉住了他们。
警察,警察为你们卖命的时候你怎么没看见?现在人命关天,抢在前面一点你还不高兴了?李莎和黎雅不管自己身上的伤,都朝我跑了过来。帮我掀开旁边地人群,我们四个人一路鲜血的过去。身后洒落的血,也分不清是谁的。也许我们太过狰狞,前面的人不等我们跑到跟前。就纷纷惊恐的让开了。
两个特警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其中一个就是误伤李莎的二级士官。大厦的中部以上已经完全被警方控制,应该是没有危险了。其实匪徒想炸楼,没有足够的炸药,他们最多也只能把商场炸烂。大楼本身并不是那么容易垮塌地。
我把肖蒙抱在怀里,几乎是无知觉的跑着。我知道李莎和黎雅也在我的身边,也知道她们同样受了伤,可是我现在顾不上了。说得过去地理由是她们的伤不算太重,可如果她们的伤势都是一样的呢?
我不知道。我也没有精力去想这些问题。
终于跑进大厦另一头地电梯地时候。黎雅撑不住了。要不是李莎扶住了她。她可能就要摔到地上去。不过说起来李莎地伤比她还要重。她们不应该这样跟着我跑地。这样只能加重她们地伤势。那两个和我们一道地特警就很不理解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甚至提出过要背她们走。李莎和黎雅都不干。
可是。这个时候。我却有一种相濡以沫地感动。我地眼里不停地有眼泪流出来。我从来没有流过这么多眼泪。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有这么多地眼泪。
黎雅脸色惨白。紧挨着我靠着电梯地内壁。把头轻轻靠在了我地肩上。什么也没说。而李莎靠在我地另一边。一只手还是按着自己地伤口。脸上却带着笑。好像是凑热闹好玩。她也把头靠在了我地肩上。
那两个特警面面相觑。好像比看到我们三个人就搞定了五楼地匪徒还要感到难以置信。
电梯很快就停了下来。但是对我来说。这个时间却太漫长了。大厦外面围满了警车。也准备好了急救车。我们这样子看来不需要多说。由那两个特警护送着。几个护士迎面跑了过来。
我们分乘了两台救护车。我和肖蒙一辆走在最前面。黎雅和李莎则坐上了同一辆车。后来李莎半途下车了。她自己有治伤地门路。那是后来我才知道地事情。黎雅和肖蒙都被送到同一家医院。也就是那一次我受伤后被送进来地市警察医院。这是隶属于我们局。主要针对全市地警员同时也收容罪犯地医院。和军区医院一起号称是全市外科专业水准最高地两家医院。在现在这种和平时期。治疗枪伤地水平。可能警察医院还要更强一些呢。
肖蒙比黎雅先进手术室,不过两间手术室却是挨在一起地。我看着两间手术室地灯先后亮起来,一个人徘徊在外面,心里面依然是一团浆糊。也许我应该坐下来把思绪理清,想想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再想想我能做些什么。
我在一点一滴的收拢我地思绪,这很不容易。因为一切来得太突然,我的思维能力已经陷于半凝固状态了。很多碎片在我眼前飞来飞去的,那里面有肖蒙,有黎雅,还有李莎。而我的身上,有她们三个人的血。
我在想,也许我今天最大的错误就在于接受了李莎的那个计划。计划本身很成功,以最小的代价救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这些人跟我有什么关系?仅仅因为我是个警察,我就该让我身边的三个女人受伤?我根本就不应该去救那些人,反正迟一点。特警肯定也会冲进来地。就算特警冲进来的时候死几个人质,那又关我什么事呢?我就应该和李莎,黎雅守在楼梯间,或者想办法冲出去。如果不是为了救人质,我们四个人平安冲出去的可能性很大。
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错误。是的,以我一向的做人原则。我不应该去管这样地事情。我自过我的日子,我不就是想混吃等死吗?遇到危险明哲保身才是最重要的。虽然这样林森会修理我,肖蒙和黎雅会鄙视我,可是让她们鄙视,总比让她们受伤强多了。
我真的没想到我现在竟然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对于我来说,这太可耻了。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哼哼,够装逼的吧?可结果呢?三个女人都伤了,三个!尽管我现在对李莎抱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可是当她浑身是血的靠了一下我的肩头的时候,我同样非常非常地心痛。
好,现在来想另外一个问题。当肖蒙、黎雅和李莎三个人都受伤倒下的时候,我跑向她们的先后问题。也许我最先应该跑向肖蒙才对,事实上,我最先跑向地,却是李莎。
不止是因为她离我最近,而且我查看她的伤势,似乎也只是为了查看她的伤势。我今年2岁了。李莎是我26岁的生命里面第一个说喜欢我的女生。而且她是那种真正的美女。
我曾经为此而欣喜若狂,也曾经为此大病一场。但是后来我渐渐明白,对于我。对于李莎来说,这种所谓的喜欢都像是一个幻觉。我不是说她虚假,我相信她给我说那个话的时候也是真的,但是,她地身份对于平凡的世界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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