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牧师手捧着圣经,站在一棵刚挖好的墓穴边上,用一种非常肃穆的语调念着上面的语句。在他那平缓的节奏下,工人们用绳索套好棺木,一点一点地将其放进了墓穴里。
这是一场葬礼。
葬礼的主角是地位尊贵的老柯克兰伯爵。他现在就躺在那个才刚被放进墓穴的乔木棺材里,闭着眼睛安详地睡着,并且还将永远地睡下去。
来参加葬礼的人很多,除了家族里的亲戚之外,还有一些有交情的贵族朋友,以及一些和柯克兰的家族企业有生意来往的人。大家全都穿着黑色的丧服,假装一脸哀伤地站在墓穴旁,前前后后加起来站了十好几排,远远看上去黑压压一片,显得颇为壮观。
牧师念完了悼词之后,顶着一头红发的斯科特柯克兰第一个走上前去,居高临下地将手里握着的白玫瑰扔进了坟墓里,非常准确地落在老柯克兰伯爵的棺椁上。
他在心里默默地跟老柯克兰伯爵道了别,然后轻轻地抚摸了一下戴在他食指上的那枚黄金戒指,虽然这枚戒指上没有镶嵌任何宝石,但上面却刻着非常复杂而又漂亮的花纹,中间最主要的位置上还刻着一头雄狮的头,那是柯克兰家族的家徽,同时这枚戒指也是柯克兰家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信物,通常只有继承爵位的当家人才有资格佩戴,换句话说,当斯科特将这枚戒指戴在他的手指上的时候,他就已经正式成为新一代的柯克兰伯爵了。
想到这儿,斯科特的唇角向上翘了翘,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其实斯科特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要知道柯克兰家族在整个布里塔尼亚帝国里可是少数几个排的上号的、家族史源远流长的老牌贵族,别的不说,光他们家历代累积下来的财产就是个天文数字,足够他们整个家族的人躺着花、花几辈子也花不完。
家族的财富如此之多,照理说身为这个家的第一继承人,斯科特应该含着钻石汤勺出生、成长,然后一辈子活得潇洒恣意才对。但坏就坏在他的父亲老柯克兰伯爵是个天生的守财奴、铁公鸡!不但对外人表现得一毛不拔,就连对待他这个儿子,也不见得比外人好多少。
说出来也许没人信,在斯科特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之前,他每个月只能从他那位吝啬的父亲手里拿到五千块的零花钱,虽然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已经不算是笔小数目了,但跟别的那些挥金如土的贵族少爷们比起来,这点钱显然是不够用的,所以斯科特这些年来一直过得比较压抑。但现在好了,那个老不死的铁公鸡终于去见上帝了,斯科特只要一想到他所继承的那些个数都数不清的田地、山林、工厂、股票、煤矿、铁矿等遗产,就高兴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不是为了顾及影响的话,他简直恨不得立刻开个派对,为此庆祝上三天三夜!
当然,他在得到了这么多好处的同时,也接收了一个包袱,给自己找了点不痛快。
斯科特微微侧过脸,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扫那个站在他身旁的青年。
那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家伙,今年才十七,比自己小了足足八岁。他留着一头利落的金色短发,眼睛是和自己一样的绿色,但却显得特别翠,特别亮,再加上他的睫毛很长,眼眸低垂的时候就像两把小扇子似的,瞧着很有几分魅惑人心的感觉,但前提是没有看见他那两条粗得跟毛毛虫似的眉毛。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家伙长得还是很不错的,介于英俊和可爱之间,虽然他的那张脸并没有漂亮到让人感觉惊艳的地步,但最起码也不会惹人讨厌就是了。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成为了斯科特所有烦恼的来源!因为他的名字叫做亚瑟柯克兰,算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
“呸!什么弟弟?不过就是个从j□j肚子里爬出来的野种罢了,那个女人和那么多人都睡过,凭什么说他一定就是父亲的儿子?难道就因为他的眼睛也是绿色的?真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把这个家伙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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