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最后两天,大家仿佛舍不得这悠闲的日子,格外用心的“玩”,玩扑克,看闲书,逛街,下棋——只有我,也许是回家之后一直都比较闲的缘故,懒懒的不知道做什么。
一日午后,明曦陪大嫂出去买衣服,德元和文澍在下棋,我则一个人来到了后院。两株梧桐树下,不知是谁特别用心的做了一架秋千,安了一个小小的藤椅——回家之后我竟然没有来过这里。我猜想,一定是下人们做给明曦玩的。只有小姑娘才喜欢悠悠的荡秋千,我和她一般大时,也是如此,看着心里喜欢,便也坐在上面荡起来。
不知何时,我竟然在藤椅上睡着了,醒来时,只觉得清风阵阵,身上覆了一件外衣。
睁开朦胧的睡眼,看到的是一双正在专注的盯着我的眸子。
“文澍,你怎么在这?你不是在和德元下棋吗?”
我猜是他给我披上的衣衫,以免我受寒。
“大嫂他们回来了,给德元买了衣服,他追着去试了。”
“哦。”我理了理刘海儿,胡乱的重新扎了一下头发,“那你怎么不去?”
“我想和你待一会儿。”他说,目不转晴的看着我。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自顾自的挽着头发。
“槿初,你真美——像一朵睡着的水仙花。”文澍看着我,很认真的说。
我只觉得脸有些发烫——可能是给太阳晒的,不由得拍了拍,笑道,“我只听过睡莲,没听过睡着的水仙花。”
“你是。现在醒了,就变成了绽开的水仙花。”
文澍笑起来——他的一双眼睛嵌在俊秀的脸上,笑起来像两团翠色的美玉。
“你错了。我是快要凋谢的水仙花。”我纠正他。
“怎么会?”
“因我就要老去了。二十三岁的女人还不老吗?女人最美的花季即将过去。”我把身上的衣服取下,百无聊赖的叠起来。
“在我心里,你永远不会老,不会凋谢。”
他的清澈的眼神写满了“痴”字。
我望着他的高挺而固执的鼻梁,忍不住捏了捏,笑道,“我可是比你大两岁呢。”
“两岁算什么?你那么美,那么年轻。”他拉过我的手,低下头,轻轻的吻了一下。
我微微吃了一惊,缩回了手。
“两岁,一个婴儿已经从出生学会了走路。两年,够你上完了一半的大学。不长吗?”
我淡淡的说。
时光仿佛倒流回多年前,年方十五六岁的我也是这般爱恋着长我七岁的方云笙。那时我不明白时间的意义,觉得七岁算什么,后来才知道,七岁的差距,足以让方云笙早早被家里订了婚,而我,在父母眼里还是应该上学读书的年龄。
他看出了我眼神里的失望和忧郁。
“那好,我和你变老。让你比我活得长,比我活得年轻。等你一百岁的时候,也许你会说:看!那个九十八岁的老头子,怎么皱纹这么多!”
我听了,忍不住笑出来,“我能活到那么老吗?”
“我会好好守护你,一定让你活到很老很老,到那时,你依然坐在这个秋千上,我已经迈不动脚步,可是手臂还有力气,还可以这样摇着你。”
他依旧痴然的看着我,两手搭在秋千架的两边,组成半个圆环,围住了我,似乎连同围住了我的心——
“和你一起变老?”
我重复了一遍,像是问自己可不可以。
他重重的点了点头,一双净而美的眼睛,满是绵绵的爱意,掩不住的痴恋。
看着他的眼睛,我好像重拾起曾经的记忆、美丽的过往——仿佛又变回了十六岁的王槿初。
情不自禁的,我张开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吻向他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