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枪才是真正的王者。
冒着连绵不断的箭雨,郑军的火枪手终于前进到了合适的距离。
“听我号令,射击!”
既进到射程之内,看到郑军的火枪手走出阵中一字排开,前后两排面向大肚土番的中军举起火枪,大肚王阿拉米也让他的火枪兵站出来,与郑军对射。
与阵形严密动作整齐划一的郑军相比,土番的火枪手不仅人少只有一百来个,而且队形稀稀拉拉,连最基本的火枪使用熟练程度都不一样。
双方高下立判,结果自然也不用言说,一边是枪声齐鸣声音清脆有力,一边是如鞭炮爆竹一样的各自开枪,枪声之中夹杂几道炸响伴随惨叫让人心生俱意。
仅一轮射击,阿拉米精心凑出的火枪队就惨遭重创,倒地不起口吐鲜血者十之三四,余者皆两股战战面如土色手中火枪烧火棍一般不能再射。
“砰砰砰!”
郑军的士兵可不管这些土番什么样,他们继续执行着上峰的命令,有条不紊的清理枪膛,重新填药塞上弹丸捣实之后再度举起火枪。
照门,准星,目标,三点一线粗略对上之后,扳机就被扣动。
这就是郑氏精兵对火器的熟悉,而随军出征的赤嵌民兵看着左右郑军的操作,也照猫画虎跟着做了起来。
虽说整体还有诸多不足,但用来打台湾的土番还是有些杀鸡用牛刀了。
董胄藻目睹火枪大发神威,心中这般猜想。
两轮枪击,大肚土番的火枪手寥寥无几,对方也见状不妙,回归了土番的淳朴本质,冲锋。
“找死。”
中村发出战吼,迎着面前百十步外的敌人冲了过去,两千余人面对近万敌人丝毫不惧,这不是郑军这边的士兵素质多好多好,战斗意志多么的顽强,而是身上实实在在的盔甲,肚子里实实在在的饱饭,每月实实在在领到手的饷银赋予的战斗力。
在这操蛋的时代,这三个条件但凡能具备一个,就能有人为你卖命,何况郑森全都做到了?
郑氏坐拥海贸之利,岁入千万,他不差钱,差的是时间,是追赶满清南下脚步的时间。
虽然这样好的武器装备待遇条件放在闽人身上对在北方边境的边军来说简直是暴殄天物,但郑森却不以为然,世人都以闽人不善战,福建自古也不受人重视,诚然在宋之前福建都不及其他地方,可现在已是十七世纪,是大明崇祯十七年了。
海岛蛮夷英吉利尚能冉冉崛起今后制霸全球,福建郑氏差在哪里?
盘腿坐在麻豆里的帐篷内,冥想完毕,郑森缓缓睁开眼睛。
他面前,是一封福建来的信件。
“嗅到肉味,想着来分一杯羹了?”
信被打开过,郑森回想着邺山上的中兴社诸人,百人的中兴社,当初却只有十余人敢赴海澄,在那时他就认清了这群人的本质。
“让我想想,怎么对付这群首鼠两端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