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重活一世,有一些事情越理越清晰,越想心越慌,又觉得不大可能,定然是她想多了。
前一世,霁月是把她嫁给了锦言,他身边那个护卫为妻了。
想到这件事情,让她莫名又胸闷气短。
定然是她想多了,霁月若是喜欢,怎么会把她嫁给他的护卫?
他不是一个愿意吃亏的人。
越想越乱,她还是不要想了,先睡觉吧,明个还有正经事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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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事。
翌日,阳光明媚,风和日丽。
说好了要带花颂出去见韩公子,那定然是真的要见的。
韩公子在哪她是清楚的。
17岁的韩公子,靠着自家的关系,每天带着一帮官兵耀武扬威的行走在大街上,跟个孔雀似的在巡逻,不知道惹得多少小姑娘芳心暗许。
前世她鲁莽的迎着韩公子唤他的名字,想和他说话,他有几分疑惑的看着她,她一脸娇羞的自我介绍说:韩公子,我是朝歌呀。
虽然两人还未正式相见过,以着韩公子在广陵郡的名声,也是无人不知的。
她自个也常溜出府,带着奴婢上街游玩,四处挥霍,自然对这韩公子再熟悉不过了。
当府里和她提这亲事时,她也是没有任何想法的。
韩公子做自己夫君很好呀,韩公子瞧起来威风八面的。
韩公子对她的出现并不欣喜,他仅仅只是点了个头,便擦肩而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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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朝歌便改变了一下策略。
为了能给韩公子留下一个极好的印象,花颂也是费了一番心思了,衣裳是新的,选了比较亮的黄色,胭脂口红都抹了一遍,把自己打扮得格外漂亮,头饰也都换上新的了,其中一个金簪上镶了蓝宝石,看起来格外刺眼。
至于朝歌,倒是没有刻意打扮,还是和昨个一样,穿的衣裳比较素,这样就不会太显眼。
随着马车哒哒而行,朝歌瞅着她抿唇莞尔:“花颂,你今天可真漂亮。”
“朝歌也今天也好美呢。”
花颂言不由衷的吹捧她,当目光真在她身上打量的时候,却发现她是真的很美。
粉华衣裳裹着柔软的腰肢,白皙的颈项美得像天鹅,上面静静的躺着一块红色的宝石。
三千青丝被粉色发带束起,两缕青丝随意的垂在前面,发上又斜插着一支金色的宝钗,宝钗上有一排宝石更是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和她一比,自己这身装扮立刻就失去了颜色,但这就是朝歌的日常。
确切的说,她今天已经没有刻意往美的打扮了,发簪也只戴了一支。
她也仅仅是薄施粉黛,明眸皓齿,浅浅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花颂有一瞬间的震惊。
她知道朝歌长得不错,沈家的姑娘姿色都不错,但从未把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与她挂过勾。她顶多也就是生得比别的姑娘好看点,可今日这一瞧,岂是好看了一点半点。
与这样的朝歌站在一起,韩公子还会多看她一眼吗?
一时之间,花颂又嫉妒又恼恨。
朝歌这是想把她带出来,衬托她的美哩。
长得美又如何,除了脸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蠢货,韩公子那等尊贵的人,才不会这么肤浅,才不会瞧上这个空有其表的蠢货。
和她定亲,完全是因为她们沈家有钱,对,就是为了沈家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