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小屋的门,把垂死的山鸡朝地上一扔,雪卿满足的坐在摇晃藤椅上享受她的一人世界,闭目养神。
正在那人以为雪卿已经毫无戒备之时,却响起了她慵懒的声音,“明人不做暗事,既来到我的地盘又何必躲躲藏藏?”话音未落,她已从藤椅跳下,转过来与身后的人直视。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一身原本玄色的战袍因打斗而凌乱破损,血迹斑斑,左胸上方还插着一支箭,散乱的头发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他想站的直一点,却因体力不支,脚一发软就直直朝地上跪倒了下去。
雪卿走到他身边,一探鼻,“还有气息。”
她本能的将他的乱发拂开想看清楚他的面容,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的心不由自主的猛跳起来,这个男人长的相当好看。要知道她来到怀玉山已经十三年,十三年间除了如风老道外再也没见过其他男子。而这个躺在地上的男人,五官刚毅,似雕刻出来的一般,脸色虽因失血而略显苍白,但身上那股冷咧咧的气魄依旧直直的散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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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卿将男子拖至竹床上,口中喃喃道:“看在你长的那么英俊的份上,就让你睡一回我的竹床。”
她打来清水开始为他清理伤口,用手按了一下周围,“算你命大,再偏两公分,就是神仙也救不了你了。”她又看看伤口的颜色,没有发黑,说明箭头无毒,这样就好办很多。
但是尽管未伤及要害,箭身却射的太深,拔箭时若一个用力不当很容易造成大出血。
她一手握住箭杆,一手拿住止血用的棉布,“噌”的一声,轻柔却毫不犹豫的已将箭拔出,随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棉布附上伤口,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你真是运气好,居然能找到我的‘悠悠小屋’,”她又从橱柜里拿出一瓶金疮药。那是她根据医书记载学着配制而成的,“好不好用我就不知道了,我收留了你,你就当我的第一个试药人吧。”说完她轻轻地将药在伤口上涂抹开来。
她发现这个男人不单长得不错,身材更是好的近乎完美。看着他敞开的胸膛和臂膀,孟雪卿忍不住捏捏他的手臂,肌肉紧致又有弹性,突然小脸一红,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就算十年没见过男人,我也不该趁人之危呀。”随即快速转身,还有只山鸡需要处理,心里有点懊恼,看来这顿美味不能独享了。
山鸡炖汤花了她一个下午的时间,眼看美味佳肴已做成,可天色也晚了。再看看床上的男子,他还没有醒来的迹象,但是气息平稳,面色平静,显然已无生命危险。
她将汤盛出来放在桌上,旁边是刚才用过的金疮药,她随即将药的用法写在纸条上,恋恋不舍的看了看原封未动的山鸡汤后便轻声掩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