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儿点了点首,蓝煜风心喜的将妮儿抱起,兴奋的直转圈。
十年后,三十六岁,男人能保持这个时候的样子,也可以,侧首看着妮尔,十年后,站在一起,应该还是可以的吧,应该不会有人说他老牛吃嫩草吧。
“妮儿,我们搬回去住好吗?”
蓝煜风搂着妮儿站在窗前,想着如何与妮儿说吸血鬼猎人的事。
“我是没问题,但是你真忍心留伯爵一人吗?”
“他会习惯的,更何况我已经答应了接手他的事业了,他应该知足了。”
一说到菲尔德伯爵,蓝煜风神经就紧绷。
“你想清楚了就好,风,我觉得人之所以与别的种族不同,就在与人是有感情的,就像我们血族,感情很淡,虽然经过了基因改良,但是依然没有人类重情,我希望你能珍惜。”
妮儿转首,轻抚着蓝煜风的有感而发。
“好,妮儿,我们不说这个,你还记得七年前的那个菜鸟猎人吗?”
蓝煜风亲吻着妮儿,将话题转到重点。
“那个总是在外面晃的菜鸟猎人?”
说起那个菜鸟猎人,妮儿笑了。
“嗯,他出狱后,住到了我家,而且这些年,一直住在我家。”
“啊!,风,你不会是打算用他们的方法来收服我吧?”
妮儿微避,调侃道。
“没有,他们都是菜鸟,只能对付那些吸血‘虫’,那能对付你,不过,妮尔,他们赖在我家不肯走,而我又想搬回去……”
蓝煜风犹豫着,总觉得自己这个要求对妮尔来说太过份。
“哦,那我们将来要与他们同居?”
妮儿显得有些兴味,似乎并没有蓝煜风所担忧的那种情节。
“可能,如果他们能将你当朋友,要不然,我就将他们赶走。”
蓝煜风捏着妮儿的鼻头轻松的笑道。
他的妮儿果然是与众不同的。
“好啊,那我们什么时候搬回去?”
妮尔十二万分的期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