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自己的语言、行动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还有许多人流于日常生活,并不去思考有关价值一类的东西。生活的衣食住行等直接需要在指引着他们的生活。然而,如果缺乏某种追求,对生活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哪怕是极为简单的应做能做不难做的要求,也做不到。凡是有某种精神追求的人。只要是高于现实一点点的追求,无不体现出对自己言行严肃认真的态度。这种严肃认真的行为本身就会逐渐生成心灵净化的体验。“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说明的是生活于现实之中的普通人即使通过自身的努力也难以达到完人的境界。但身处现实之中的普通人,若抱定“金要足赤、人要完人”的信念,以宗教般的虔诚履行之,严肃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同样可以达到通过宗教仪式的强化所能达到的“完人、真人”的境界,是人的神性得到完美实现。
神秘,神秘,神而隐秘,秘而不现。神的秘而不现,说明神是一种精神,属于精神存在,实实在在地约束着人的行为。神的神秘性,有时使宗教与科学处于对立的地位,使得人们感觉到在科学知识之外存在着宗教的知识。宗教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精神世界、思维活动存在的某种内在联系。不应把宗教现象的存在归结为心智能力低下、心理进化水平低的结果,而应循此继进,探求精神世界存在的某种内在联系。
基督教是神人沟通,以仆人作为神与人对话、交流的中介。神为不可视、不可摸、不可听、不可闻,神没有肉身实在,如何教人可信?基督教恰恰是解决了、突破了最为令人难以置信的难关,通过耶稣的存在,使神成为可信之事。可信的现实基础是存在需要解脱苦难、苦情的民众。宗教是一种精神高级解脱智术。神进行自我形象设计,为了使人相信,特设异己存在之势,显神迹、施神术,异己之心再为刚硬,终究得以征服。如何排除人们对神存在的疑虑?这是确立信仰所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如何使信神成为心灵唯一出路的问题。旧约中讲神不可显像,像显则所见之人必死,这就堵塞了人想见神的念头。或对种种疑虑之心加以重重诅咒,疑虑或怀疑则生恐惧之心。苦炼心志。苦修慎行,勿忘神灵。信则福降,不信则祸生。如何将某种一时之念升华为永恒的信念?面对教徒周而复始出现的动摇、徘徊,屡救屡恶、屡戒屡犯,说明坚定信仰之路历尽坎坷,最后方能达到心灵神圣不可侵犯的境界。罪由亚当而来,恩由耶稣而得,耶稣乃神舍弃为众。以义动情。通过基督复活,*消失,精神获得永恒存在,成为信仰的根据。
耶稣则不是靠旧约显神迹的方式,而是以被钉十字架的献身精神感动信众,其诚、其识、其情、其勇感人。诚命第一,爱人如己,忍耐到底必然得救。亚里士多德在说服学中曾经阐述使人信服的三种手段,分别是逻辑手段、情感手段、信誉手段。基督教是三种手段合一,以克服心灵上存在的障碍。耶稣之后传道成为一种职业。传教者采取反论的方式向教徒植入神的信仰。传教者故意阻止教徒对神的敬畏。提出反论:恶人终身快乐,善者终身痛苦,那么。上帝为什么不使恶人本身受报,亲身应验?如何化解恶人不得恶报、好人不得好报这种内在矛盾?既然上帝全知全能,为何不可消解这种矛盾?通过提出反论,传教者显然是在告诉人们:神惩人以苦乃是为救其生命,是在以苦境证实心境至诚。
在生存意识的考察范围内,面对生存方面产生的压力,如何建立某种终极性的精神依托,以实现精神上的安全?在意识系统中是否存在着这种可以作为精神依托的牢固的精神因子?在生存过程中,人们将长期甚至终生承受这种压力。需要有坚韧不拔的抗争精神,而不论其产生的世俗化结果如何。这种精神将成为一种永恒的存在。永恒的需要,是经由精神世界的调整、积累、积淀而结成的一种“精神硬核”。是来源于对市场经济存在的理性自觉,是对市场经济高度认同的心理反应。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竞争经济,也是以道德为基础的信誉经济。在人的存在与市场经济存在的对立性的两极结构中,惟有依靠抗争精神才能够求得精神安宁,建立起生存意识的内在依托。如果我们不是在宗教领域中寻求某种终极性、神秘性的根据,而是剥掉神秘化的外衣,还其本来面目,就必须在市场经济存在的特定结构中寻求使精神得到安宁的场所。
在国人的意识中,缺乏象西方人头脑中的原罪意识,因此苦难也就失去了救赎证明的意义。苦难在世俗化的意义上,被赋予达到某种生活目标的一种不得已的手段,一种途径,缺乏类似西方人那样的超凡脱俗的终极意义。一当被确认生活目标难以达到,苦难就变成了一种无谓的牺牲、一种折磨,成为格外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情。“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若学习目标未达到,则学习动力也就很容易消失。
生存意识的普遍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必然表现,人人承受压力甚至苦难,有其存在的正当性,“理应如此”。这是一种“非如此不可”的认同心理机制。“市场经济是不让人生气的社会,要生气就生自己的气”。但不应消极承受而应积极抗争。
即使我们意识到了悲剧性存在,甚至也认识到了产生悲剧的原因,是否就能够完全避免悲剧的发生?如果不能够有效避免悲剧性存在的发生,这是否会加剧、加深人们心灵上、精神上的痛苦,人的生命价值是否会因此滑入徒劳无益的抗争之中,从而加重悲剧性感受?实际上,悲剧之悲不在于对悲剧的发生茫然无知,或知而无奈,而是在于错把悲剧当成喜剧。这是一种必然发生的悲剧,是非如此不可的悲剧,是悲剧性的命运,命运悲剧。性格悲剧,是由于个性因素为社会所不容,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所造成的悲剧。苦难、痛苦等悲剧性存在具有发生的必然性,但是人为的努力对于减轻、缓解悲剧性的痛苦具有重要的价值。现实生活与艺术不同,在方面的悲剧艺术创作成就,可以给人们带来高层次的艺术享受,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努力恰恰是为了防范和避免悲剧的发生,在悲剧发生以后,如何减轻和缩短悲剧性的损失。
人类悲剧史证明,无论是面向自然界,还是面向人类社会自身,甚至面对人类的个体,人的知性、理性的发达,仍然显现出人类在征服自然、社会以及人类自身个体行为方面存在着局限性和脆弱性。人类所能够做到的是通过减少过失、罪过的方式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减少灾难。这就意味着对人类自身的行为及其后果时时刻刻处于可知、可控制的范围内。遗憾的是,要做到这一点,要求使人达到自知、他知、全知的境界,而这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的。抛开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这一点不论,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同人、不同集团之间存在的利益阻隔,也会使人们难以对同一事件达成共识并采取共同行动。何况人所操纵的对象、事物有其自身的活动规律,人对它往往只具有部分、有限的控制力。
社会过程对悲剧存在有着天然的消解力。如果我们不去关注、不去留意、不去思考,或者我们非常健忘,则不管社会变迁、社会发生何等程度的动荡,带来何种规模的社会苦难、痛苦、毁灭,社会过程也会象大海吞没沉船及生命的自然过程一样,很快会不留痕迹地恢复平静,仿佛什么也未曾发生过一样,一切都已沉积为往事。我们之所以去关注、留意、记忆和思考悲剧,则是为了有效防范悲剧的发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