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
潘闲和谭宗明、安迪相聊甚欢,举杯畅饮,好不快活。
许是潘闲身上有种让女性倍感安全的气质,让安迪这个拥有对肢体接触十分抗拒心理疾病的商业精英,对他的态度特别好,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子亲近。
老谭对此表示很淦!
长得帅、有气质、有颜值、又多才多金,对女性的杀伤力可谓是爆表啊!
尤其是对方还表明过要当浪子,不打算结婚,这不是摆明了要招惹更多的女人嘛?
“也不知道把安迪请回来,担任凤凰集团CEO究竟是对是错?”
谭宗明暗戳戳的想道。
他对安迪其实是有些想法的,愿意为对方做很多事,花多少钱都不在意,如果不是安迪想换个生活环境,找个相对普通的小区生活,一套几千万的别墅,送出去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可他认识安迪多年,对安迪的性格,以及精神方面的心理疾病了然于胸,喜欢安迪的同时,又有些担心追到手之后,自己的孩子会遗传安迪的精神疾病。
精神方面的疾病,很多都是抑制为主,想要根治很难很难,是医学界主要攻克的难题。
这便导致谭宗明对安迪始终保持一种极其特殊的感情,暗恋、同情的同时、又夹杂着时许距离。
所以,他和安迪是很好的朋友,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知己。
潘闲祸害别人他不管,可要是祸害安迪,肯定不会坐视不理。
看着越坐越近的两人,老谭急忙插话道:“表弟,祛疤膏的配方,究竟是你买的,还是你自主研发的?”
“当然是我研发出来的产品,别人掌握这么神奇的配方,早开公司赚钱了,哪舍得将这下金蛋的母鸡卖出去啊!”
潘闲倒是没有多少隐瞒的想法,自身有能力,完全没必要藏着掖着。
反正他进入普通都市位面,就是为了体验人生,帮助顾客的同时,还能利用招待所发放的福利,诵读道藏、研究医经、毒术、符箓等等。
尽管修为提升的很慢,但有句话说得好: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他呆在都市位面做任务,静下心来之后,境界方面的提升是非常显着的。
“看来你的大学生涯没白费,连这么有效的祛疤膏都能研制出来。”谭宗明先是赞叹了一番,随后又道:“老弟,既然你具备这么强大的医学研究能力,为何不注册一个医药公司?又或者进入相关机构继续深造呢?”
“医药公司吗?”
潘闲摸了摸下巴,忽然觉得这事有搞头。
胡青牛留的医经,王难姑的毒经,他已经差不多全部吃透,不说超越前人,但大师级医术,放倒倚天屠龙记那个年代,也能受得起‘神医’这个称呼。
以他当前的医学造诣,确实能多研发出几款药物,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
比如白血病、癌症、乃至精神方面的一些疾病,他都可以研制出针对性药物,帮助受难的同胞。
只是考虑到自己只有五年时间,一时有些小犹豫罢了。
“老弟,以你的医学造诣,只要深耕,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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