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旗子弟不足半数?”
年轻的光绪皱了皱稀疏的眉毛,低下头迫不及待地去翻奏折:“……唔,翁爱卿辛苦了,依你看,此事成算有几何?”
奏折里的人名履历密密麻麻,光绪看了一小会,就觉头脑昏涨yu死,便合拢了奏折,直接问计自己的老师。(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半数?现在旗人荒废糜烂得不成样子,就连这2o个,也是东拼西凑才翻找出来的!陛下您还嫌少?..
翁同龢老头难得的在心里泄了下对新嫩天子的不满,老脸上却古井无波、一派恭敬,他答道:“良将贵精不贵多,此事机密,八旗子弟虽优秀,但牵连后宫那位,却也不好多选!这56人派出海外,成之幸也,失之却也不伤我朝筋骨……老臣算过,如此办理,乃万全不误之策!至于成算嘛,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如今北洋被那李鸿章一人把持,国之重器cao于臣子之手,久之必乱……这件事不管怎么说,都是陛下重掌兵权的一个机会!不可不试!”
光绪十七年,也就是今年八月中旬,翁同龢的弟子崔国因从美利坚匆匆返回,把筹建‘美洋’新军这一头等机密,汇报给了座师。
小插一句,翁同龢虽没有直接教导崔国因,但其帝师的头衔、清流的领袖,仍然让崔国因尊称他一句‘座师’。..
在海外筹组洋枪队?!
饶是翁同龢养气功夫极佳,乍一听闻,老脸也勃然变色,第一反应,不是以为崔国因胆大包天诓骗自己,就是认为崔国因被人蛊惑、失心疯了!
大清国祚二百五。虽然初期有丁卯、丙子之役,康熙有雅克萨之战,但到得后来,对外战争根本没赢过,好容易中法战争有赢的兆头,但最后还是讲和了……可以说。大清对外就是一条鼻涕虫,现在突然听到可以在洋人的地盘上建立洋枪队、训练士兵,这还不是‘封神演义’一般的神话吗?
能信才怪!
翁同龢捋顺了气,当场就指着崔国因唾口大骂:“惠人啊,我保举你去西洋诸国担当使节,是为了替皇上保留一点海外的利润,你倒好,被人蛊惑晕了,居然偷偷跑回来用这等三岁小儿都不会信的胡话诓骗于我!好呀、好呀。我要上奏皇上,制你个办事不利、妖言惑众的罪名!”
崔国因慌了,心想我这是大功啊,您老不奖也就罢了、可不能罚我啊,于是连忙跪伏到地上,痛哭流涕,把整件事从头到尾、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翁同龢听完,气总算消了。眨巴眨巴小眼睛,还真冒出了几分期翼:“哦?这个提议是那位钦犯之子主动提出的?惠人啊。孺口小儿、乳臭未干,他的话,有几分可信?”
“起码有八分可信……”崔国因舒了口气,抹去挤出的眼泪,当即把龙灏如今的状况展开来说了一遍,令得翁同龢越听越是不可思议。
钦犯之子流亡海外。短短两年光景,居然挣下了一份连洋人也垂涎不已的庞大家当,不仅如此,他还结识了日斯巴尼亚的公主,日斯巴尼亚的海外将军……于美国的上流社会也能说得上话?
翁同龢只觉像是听天书。怎么听,怎么觉着这个龙毓杰更像是天命之子、气运显亨啊?
在崔国因再三保证之下,翁同龢终于打消了给他治罪的念头,但一谈及上呈天颜,这位老成持重的帝师,却说要好生考虑几天。
于是,这事就拖了整整十天。
九月初,翁同龢终于将‘美洋’一事密禀给光绪,光绪半信半疑,却选择听从老师意见,在京城里广纳优秀青俊,为他心腹、去海外接管美洋。
蹉跎了一个月,这份选才名单终于出来,也就有了这一夜的乾清师徒夜话。
后世史学家普遍认为,这一夜意义重大,某种程度上加了华夏民族的解放进程……
“好吧,就全听翁爱卿的……”
光绪眼皮微酸,强打精神问道:“这支美洋,朕是否只需给个名号,美国那边的龙、龙什么来着,就会一分不索,把朕的人全盘接纳下来,并且替朕练一支强兵?”
“那黄口孺子是这般说的。”
翁同龢弓着腰,屁股与锦墩似贴非贴,眯眼笑道:“不过老臣以为,事关皇家体面,我泱泱大清,无须占那钦犯之子便宜!老臣建议陛下,赏那龙灏玉印一枚、宝剑三柄、令旗两面,赐新军名‘大清驻美洋枪大队’,行使机密之事……最后再赦免那龙家的一应罪名,欢迎龙灏回朝为国效力,这样一来,那龙灏必然感激皇恩浩荡,不敢不为陛下效力尽忠!”
“好啊,翁爱卿思虑周当、算无遗策,不愧朕之柱石、国之栋梁!嗯,就依你的意思去办,玉印、宝剑什么的,重新做过,开支就从朕的内帑里出吧……千万别让太后知晓了!”光绪说到此,脖子不自觉地缩了缩,瞥向书房之外,仿佛那黑暗中正站着那位可怕的女人。
“老臣领旨!”
……
龙灏还不知道,他已经被大清天子赐予了浩荡皇恩,等着他回去做奴才……此时的他,正在站在皇家花园号的甲板上,望着湛蓝得近乎黑的海水翻起雪片般的浪花。
出航第三天,邮轮上当初的热闹已偃旗息鼓,高贵的乘客在稀罕了大西洋的瑰丽后,都窝在船舱里不愿出来,在他们眼中,大海也就一时新鲜,远不如豪华的房间容易打寂寞。
这正合龙灏心意,人越少,他才越好‘饲养’金源呢!
大西洋的海水,明显比白令海峡、东太平洋‘美味’多了,在这里汲取金属元素,效率要高出四成不止!
龙灏也不晓得这是个什么原理,或许是因为大西洋上钢铁巨兽太多的缘故?晃晃头,龙灏想不明白就放弃了。反正只要金源的能量数一直在涨,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航程是八天,龙灏不愿意浪费时间,他用美元开道,贿赂了船上的一名侍应生,从昨天起。他便能下到邮轮底部,与大西洋的海水做亲密接触。
这是一个半封闭的舱室,机轮在旋转、噪声不息,zhongyang底部的凹槽内正好有个排水口,龙灏伸手进去,就能感受到海水的冰凉。
听说这里是备用的储水舱,邮轮一旦触礁,可以吸纳倒灌进来的海水,保持船体不沉。而在平时,就少有人迹了。
龙灏就是看中了这里偏僻清静,毕竟饲养金源时,自己手掌有金光异象,被人瞅见,总是不好。
夜深人静,大约是凌晨1点多,龙灏将泡得有点疲乏的手掌抽出。准备出去活动一下筋骨,可谁知。舱口黑影一闪,度极快,那画面竟连龙灏也差点漏过了!
要知道,龙灏童子功大成,目力可是远常人的,若连他都只捕捉到个残影。可想而知那黑影的度有多快!总之,是越人类极限的度。
“好家伙,那是个什么东西?”
龙灏的兴趣上来了,方才依稀辨别出那黑影是人形模样,可正常人类。能跑得那么快吗?
来到19世纪后,龙灏除了武功,倒没再见过其它自然的事物,让他颇为感叹没有激情,莫非吸血鬼、狐狸精,全是杜撰出来的吗?
这一次,他血液沸腾了,连忙迅追了出去,准备探究清楚,那黑影是个什么样的古怪玩意。
“这里是西方,最好是吸血鬼、月夜狼人那样的怪物,我好捉回去给莎莎玩耍!”
龙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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