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完书,林易难得地闲了一会,喝了几口水,蒋夕就偷偷摸摸地出现在办公室门口,环视一圈后对着林易招了招手:“林易。”
“怎么了?”林易走过去,有些莫名其妙。
蒋夕挤着眼睛说道:“跟我走,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啊?弄得这样神秘?不过,蒋夕肯定没什么坏心,正好她也没事,干脆就去看看。
“我先给周姐说一下。”毕竟是林易的上司,又是在工作时间离开……
蒋夕忙拦住林易小声地说:“别去,这件事要保密。”
还真神秘了!林易来了兴致。跟着蒋夕去了另一间房,没想到进门看见的却是一个眼熟的人影。能不眼熟吗,刚才还在楼下见到过呢。
“大哥对你不错吧,带你来见你的偶像。”蒋夕在身后关上门,有些显摆地说。
那表情、那动作活像给潘金莲和西门庆拉线搭桥的王婆,林易被自己的联想逗乐了。
蒋夕明显会错意,带着一点妒忌的表情说:“看把你乐的,他不就是脸好看一点嘛,女人啊!”
对蒋夕的脱线,巨星岱清显得十分熟悉,直接忽略了,只是对着林易温和地笑了笑:“我们刚才见过的。”
带着口罩的岱清只剩一双眼睛,清透得如同一谈泉水,在不知不觉中会把人吸进去。去掉了口罩后,五官尽现,挺鼻薄唇,不能说不好看,也是因为好看反而分散了注意力,显得没那么惊艳了。
不过,身为国际巨星,岱清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那就是他的气质,温文尔雅、清新俊逸,特别是当他笑起来的时候没有几个人能招架得住。
林易不争气地红了红脸,路秋成、岱清,如果每一个小说的男主角都是这样级别的美男子,那……真是罪过啊!
“你说刚才帮了你一把的人就是她?”蒋夕指着林易惊讶地问。
“是啊。”岱清点了点头。
蒋夕夸张地围着林易转了两圈:“看不出来啊!”
她做了什么特别的事情吗?林易一头雾水。
“我说,你不是挺喜欢这个家伙的嘛?”蒋夕问。
对于偶像的崇拜,如果是在什么见面会,哪怕是更直接的话,林易也能轻易说出口。但是只有她一个粉丝,直接面对着偶像说喜欢,感觉略奇怪啊!
不等林易反应,蒋夕继续问道:“那你见了他怎么没冲上去要签名啊!”
林易默默地汗了,真想告诉这位蒋大哥,她是喜欢岱清,但是也是有理智的。就刚才,岱清明显是在躲避狗仔队,她如果冲上去要签名,那不是给偶像添乱吗?
“因为是在工作,而且时机也不对。”林易解释道。
“说得对。”蒋夕摸着下巴上不存在的胡子,看着林易的眼光多了几分算计,林易一阵恶寒。
半响后,蒋夕突然问岱清:“你看她怎么样?”
岱清看了看林易:“本来就是你决定的事情。”
到底是什么事情啊!林易睁大眼睛。
“虽然有点快,但是林易,我决定给你升职了,给岱清当助理。”蒋夕以完全看不出是在开玩笑的表情说。
……
大哥,你这不叫有点快,你这叫坐火箭啊!饶是林易才进来不到一天,也是知道文员和助理之间的天差地别。文员主要是处理文件兼职打杂,外人轻易便能上手;而助理要做的事情就多了去了,给艺人安排工作,处理危机等。这隔行如隔山,这样安排真的好吗?
估计蒋夕自己也觉得不妥,有些心虚地说:“其实是这样的,岱清带回来的助理水土不服住院了,住院之前把工作都安排妥当,只需要找一个人按着流程走就好了。而这个人选嘛,必须要能免疫我们岱巨星的魅力,不然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要添乱。”
于是,审时度势没有无脑地冲上去要签名的林易就审核过关了?不得不说,这个要求真是低得令人发指!不,或许说是女主光环威力太大,比起拍电影,当助理可是能获得更多和岱清接触的时间啊!
“我就怕我做不好。”林易委婉地说。
“没事,你不行我就换人。”
蒋夕,蒋大哥,你待我还真是不错啊!
“嘿嘿。”林易笑着将一个肉丸放进嘴里。
没多久,一块蘑菇被人夹进林易的碗里,林易看也看直接夹进嘴里,然后发出两声笑:“哈哈。”
对着最爱吃的火锅还能走神,钟瑞安觉得他的女朋友肯定是中邪了,眼睛一转看见火锅上飘着一颗红泡椒,就是那种拇指大小,被辣椒水泡得圆滚滚的泡椒。
钟瑞安坏心一起,将泡椒夹到林易的碗里,没一会,林易果然将它送入了嘴里。
“啊!噗!”
就算走神走到天边,也能被这颗重弹唤醒了。钟瑞安一边拍打着林易的背,一边将饮料递过去,假装这事与他无关地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都不看看什么东西就往嘴巴里塞。”
喝着饮料的林易一脸茫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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