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嗖”的一声,只见林无风穿着人字拖的双足暗暗发力,下一秒就出现在了十丈以外秦爷的面前。
“好快的速度!”秦爷眼睛睁得鼓鼓的,完全被林无风的这速度给惊呆了。
秦爷本能的想要后退,却发现自己的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林无风掐在了手里。人在危险的时候,都会有一种求生的本能,秦爷也不例外。他伸出右手,五指并立,想要用那发光发亮的尖尖指甲划开林无风的手臂,以得逃脱。
林无风见状,不慌不忙,左手掌心之间夹着一根银针,对着秦爷的手掌拍去。一阵反光闪到秦爷的眼睛,使得秦爷知道对方手掌里暗藏玄机,早早的撤掉右掌的力道,从林无风的左手边擦了过去,没有和他硬碰硬。
开玩笑,除非是铁掌门的铁砂掌,否则以肉体凡胎就想对抗金属暗器,简直痴人说梦。
秦爷见一招不成,左手复上,同样是直取林无风的右手臂。毕竟这手掐着自己的脖子,呼吸越来越不顺畅了。
林无风左手一番,针尖就对准了秦爷的掌心,还不及秦爷有何反应,就只觉得掌心一痛,竟是被林无风的银针给扎了进去,深达手背,竟然硬生生的给刺穿了。
要知道,银针细如发丝,而且针体柔软,就是针灸的时候刺破皮肤都要是专业人士练习许久之后才能做到,但是林无风居然用这柔软之物直接刺穿了秦爷的手掌。
秦爷一生戎马江湖,手掌上的老茧自然有几分厚度,却依旧被林无风的一针给刺穿,可见林无风的这一针力道之大。而且,更让秦爷吃惊的是,林无风的速度。竟然在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刺针。
林无风一针得手,也不恋战,放开秦爷的脖子,顺手捡起地上属于秦爷的麻袋,头也不回的朝着大门口走去。
两军对战,最忌被后背留给敌人,而林无风这么做,要不是他是个****,要不就是他自信满满。而很显然,他属于后者。
“林小爷,秦三儿今天输的心服口服,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是希望临死前,能明白一个问题。”原来秦爷原名叫做秦三儿,而从他叫林无风的称呼可以看出,他对林无风的态度是一百八十度转弯。
“想知道我是怎么跟上你的?”林无风转过身来,把麻袋扔在地上,反问道。
“其实很简单。”林无风打开麻袋,在里面翻了几下,就在一件破旧的衣服里找出一个小东西。“这个东西叫做追踪器,有全球定位系统,也就是现在流行的gprs,要找到你,易如反掌。”
秦三儿听到这个,差点气的一口老血吐出来。原本还以为林无风有多么牛叉,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运用高科技。
“另外,你们在火车上的那些事,别以为我不知道,不过是逗你们玩罢了。”林无风说着就提起麻袋,真真正正的头也不回的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