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内裤的事情,伽尔兰尴尬得要死要活,赫伊莫斯到是没当回事。
还没开始骑马训练的小孩子都是不穿内裤的,大家都这样,他也一样这么长大的,习惯了,自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们这些贵族的小孩多少还要穿得体的衣服,而很多平民的小孩子根本就是直接用一块布在下面围一圈,就算是衣服了。
所以,伽尔兰觉得很糗的事,他不觉得有什么好尴尬的。只是这小孩子太过于在意而紧张的小模样,让他觉得有点好笑而已。
虽然刚才被那孩子撞得摔倒了做了垫背,他也没生气。
反正那孩子小,不重,他也没受伤。那小孩摔在他身上也好,不然,那么娇嫩的身体摔在地上,手上脚上恐怕又会摔出几处淤痕来。
赫伊莫斯这么想着,一伸手,把伽尔兰从自己身上拎起来,然后起身,也没多说什么,就直接拎着这小孩回去了。
一连在死敌面前丢了好几次脸,伽尔兰不敢再多事了,乖乖地被赫伊莫斯牵着手走。
现在的状况他根本不清楚,又不敢问赫伊莫斯要带他去哪儿,只能自己苦苦思索。
毕竟,他虽然回到了他的前前前前世,但是并没有前前前前世的记忆。
不,记忆还是有的,但是只有一个大概,并不详细。就相当于他只知道一篇小说的大纲,知道那个小说的开始、中间以及结局,还有某些事情的大概轮廓,但是其中的具体细节就不清楚了。
他现在唯一猜到的是,小孩子的他好像是因为某个原因从住所跑出来了,赫伊莫斯是来把他找回去的。
他一边乖乖地跟着赫伊莫斯走,一边四处张望。
目的地并不远,毕竟他这身子还是个小孩子,跑也跑不了多远。在水榭楼台中绕了几个弯,穿过高大圆柱撑起的华美长廊,他就跟着赫伊莫斯到达了目的地。
赫伊莫斯将他带到入口处,没多说什么,抬手指了指那条蜿蜒在矮丛林里的石板小路,示意他自己过去,然后就转身离开了,似是还有其他事要去做。
伽尔兰有些心情复杂地看着那个离开的死敌,只觉得那个背影让他又是熟悉又是陌生。这一次,突然把他丢到这么小的时候,和还是年轻少年的赫伊莫斯相遇,他完全想不出来自己应该用怎样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以后注定要拼得鲜血淋漓你死我活的死敌。
而且,现在这个对他还算温和的少年,到底是怎么变成未来那个变态的样子的?
轻轻叹了口气,将麻烦事甩到脑后,也不再去思考他想不明白的事情,伽尔兰振作起精神。
总之,先回他的住所,找块布料设法做个内裤,内裤,内裤——
在心里念叨着当前最紧要的事情,他飞快地沿着青石板小路向前跑去。拐过一个弯儿,一座被高大的棕榈树包围起来的小型宫殿就出现在他眼前。
那座小宫殿并不怎么高大宏伟,但颇为精致。整座殿台呈现一个弧形,沿着一个月牙形的池子,淡紫色的风信子环绕在池边,倒映在池水边,风掠过的时候,大片大片的风信子微微晃动,像是一片浅紫色的海洋。
伽尔兰一下子呆住了。
他看见那宫殿里面,那月牙形的池边,那大片大片的风信子花丛中,那撑起殿台的圆柱长廊上,还有楼宇之上——到处,视线所及之处,不管哪里,都是三三两两的小孩子。
乍一看上去,估计能有十三四个小孩。
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小鬼?
在心里叨念着的某人显然忘记了,他自己现在也是小鬼之一。
他满头雾水,左看看,右瞅瞅。
那些孩子年龄有大又小,但是看起来差不多都是在七八岁到十三四岁这个年龄阶段。他们有的好几个人聚在一起,有的单独待在一边,除开极个别独来独往以外,其他的小孩大多都已经抱成了团,聚在一起小声说话,交头接耳,不知道在讨论着什么。
有的孩子皱着眉,垮着一张脸,看起来很不高兴,有的则是满脸兴奋,还有的脸上带着明显期待的神色,也有嘟着嘴发脾气的。
七八岁…七八岁……
对了!
伽尔兰终于记起来了。
原身之所以能和赫伊莫斯争夺王座,是因为他和赫伊莫斯作为卡莫斯王的王弟,都拥有王座继承权。
但是他们两人和卡莫斯王都不是亲兄弟,他也不是一开始就是王弟,而是在七八岁的时候,作为王室旁系血脉,被没有子嗣的卡莫斯王选中成为了王弟,这才拥有了王座继承权。
也就是说,现在的他正处于是否能从这群和他一样拥有王室旁系血脉的小孩子中脱颖而出,被卡莫斯王选中的关键时期?
伽尔兰觉得头疼。
以前每一次重生的时候,他都成了王弟很多年了,根本没考虑怎么成为王弟的事情。现在一下子把他丢到七八岁的时候,他还得想办法让卡莫斯王选中他。
该怎么做?
去讨好卡莫斯王兄吗?
但是说实话,他和卡莫斯王兄其实不算很熟。他每次重生不过一年多就会被赫伊莫斯杀死,而那位卡莫斯王兄一年里起码有十个月都在外征战,回来就要忙着处理政务。所以,他和他那位名义上的王兄见面都非常少,更别说相处了。
而且他光顾着和赫伊莫斯争斗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满脑子都是赫伊莫斯,根本不会去注意那个很少见面的王兄的喜好。
所以,他现在就抓瞎了。
等等,不管怎么样,他得先把内裤的事情搞定。
伽尔兰左看看右看看,看到不远处垂着一块白色棉布,似是帘布,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过去撕了一块下来。然后,他就用那条白布左缠缠右绑绑,设法用那条白棉布给自己绑了一个类似于兜裆布的东西,总算是裹住了关键部位,不会感觉下面空荡荡凉飕飕的了。
啊,舒服多了。
再也不用担心走光问题的小孩长出了一口气,心满意足,然后继续思考刚才的问题。
说起来……那位卡莫斯王的功绩还是颇令人称颂的,可以说,他是挽救了这个王国的英雄。
先王突然被毒杀,尚未成年的卡莫斯王以十七岁之龄登上王座。那个时候,国内动荡,外敌虎视眈眈,整个国家风雨飘摇,他身下的王座也是摇摇欲坠。
而他却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在继位的第二天就不顾众人的劝阻,带着军队杀向了战场。一场血战,厮杀了整整九十九天,硬生生地将三大敌国的入侵军队杀了出去。这位年轻的王在杀退了敌军之后,一掉头,杀回国内,又将那些在国内暗戳戳搞事情的家伙打得屁滚尿流。
在位十几年,卡莫斯王在战场上杀出了赫赫威名,所有人都又敬又怕地说他是阳光下的雄狮。
他就这样在战场上杀出了‘狮子王’这样威风凛凛的尊称。他的敌人一看到那面火红的狮子王旗在太阳下飘动就心惊胆战,更不堪者甚至只要他出来一声吼,就吓得望风而逃。
可想而知,他这位卡莫斯王兄的战斗值有多么彪悍可怕了。
一个打十个都跟玩儿似的。
伽尔兰对他这位有着赫赫威名的王兄的印象,就是那高大雄壮的身躯,一头乱糟糟的棕色毛发,金棕色的胡子密密麻麻地盖住下巴,乍一看,就像是脑袋被一圈棕毛裹住了一般。
不高兴的时候,那头一摆,眼一瞪,金棕色的毛发跟着飘,真的就跟一头甩着头颅的雄狮在发怒一般。
想起那位王兄那高他两个头的高大身材,几乎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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