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发扬民主。民主是党的生命,我们党就是在民主的旗帜下成熟起来和不断进步的,没有民主就没有共产党,更谈不上党的民主执政。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人民民主,是亿万中国人民掌握自己的命运、焕发建设国家的强大创造力量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是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由之路。其次,要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制度体系,为增强党内民主提供保证。再次,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以制度的力量集中人民智慧,提供党的治理能力。
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依法执政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要求。
依法执政是时代的要求。现代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就是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谋求宪法和法律之上或之外的特权。依法执政也是实践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任何看似自由的竞争活动,其实都是在规则的约束下进行的,都是有法律规范的。党要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就必须适应经济活动这种市场化、法治化的发展趋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需要我们提高依法执政的本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善于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依法执政,主要是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科学执政是治国理政的目标和要求,民主执政是科学执政的基础,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保证。三者统一于党的治理实践之中。
党的各级组织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组织保证。提高党的治理能力,必须发挥好党组织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为此,党的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治理水平。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对党长期执政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反映了我们党对自己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所承担的历史使命的清醒认识,反映了我们党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结合的高度自觉。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身体力行,锲而不舍,努力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落到实处,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