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不同的州或不同的收容机构经营者之间费用略有差异,从每天70欧元到100欧元不等。在那些收容大量严重残疾者的机构中,相关的费用还可能达到每天150欧元,甚至更多。
另外,社区之家的经营者还可以从联邦政府其他的项目经费中申请到建设和整修居住设施所需要的费用。从1964年到现在,彩票基金(aktion mensch)就一直致力于支持残疾人服务事业。但是,所有投资中大约10%—20%的费用需要经营者自己承担。值得强调的是,使用这些机构或社区之家的智障人士及其家属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目前,如何资助为独立居住的智障人士提供服务的个人或机构的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中心。在这方面,智障人士可以向不同的机构提出正式的申请。现在对于居住的资助大约是每小时40欧元,不同地区也会有所不同。德国政府并不对非居住服务的投资进行补偿,人们一般可以求助于彩票基金,获得相应补偿。
对于独立居住在自己家中、没有或拥有很少收入和财产的智障人士,他们可以和德国其他的公民一样,得到每月280欧元的补助。对于自己租房的智障人士,政府还会退还他们的租金,另外还有其他一些补助[2]。
四、 就业安置
(一) 安置现状
德国联邦政府关于残疾人工作报告指出,现在大概有140个左右的机构负责为残疾人提供专门的融合服务。他们主要的工作是帮助残疾人在普通的职业市场上寻找工作机会。但是尽管有法律规定的限额制度,德国的许多公司还是宁愿缴付罚款,也不愿意雇用残疾人。因此在德国大约有90%的智障人士,以及其他一些有严重残疾的残疾人仍在现代化的残疾人工厂中工作。德国目前有635个残疾人工厂,大约有17万名残疾工人,其中有15万名智障人士。这些残疾人工厂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保证残疾人在完成职业培训之后能够从事具有经济效益的工作。他们鼓励工人努力发展、提高技能,赚取工资。他们享有和其他工人相同的地位和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养老金、休假等)。他们可以有自己的工会,并且有权利参与工厂的管理和决策过程[2][5]。
政府要求这类庇护性质的工厂进行工业类型的生产,因此在官方的目标中并不包含社会、教育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内容。任何在这方面的发展都只能取决于单个的庇护工场中工作人员的努力。
由于这些庇护工场的经济目的,工作人员几乎没有时间为智障人士组织和他们个人发展与娱乐有关的活动。但也有成功的例子。在wurzburg,通过和地方上的成人教育机构合作,在工作时间内庇护工场为智障人士提供特定的课程。大学生们也会在周五下午工作时间之后和智障人士进行两个小时的娱乐活动。而在hephata,庇护工场在周三下午是关闭的,智障人士可以去镇里的咖啡馆或购物场所等等[3]。
(二) 职业培训
在1993年左右,德国大约有10.5万名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项目,在培训结束后的12个月之内,大约80%的人都能找到工作。
最初,人们曾经尝试将年轻智障人士和职业学校预备班的正常学生融合在一起,接受一年的预备学习。1996—1997年,luebeck某一职业学校的一个预备班就曾尝试接纳智障学生。这个班所上的每一节课都是由一个教学小组负责的。这个教学小组包括职业学校的老师、特殊学校的老师和一位融合助理。这些学生所上的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操作课程。考虑到智障学生的情况,学校在理论课方面做出了很多改进。虽然教学内容基本相同,但是教学计划根据智障程度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学生们在经过指导后可以在工厂里进行不同类型的活动,可能是支持性的,也可能是半独立的。
最初的这种在职业培训中进行融合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残疾人获得更多的职业资格培训,以便永久地融入普通就业市场。而在智障人士从特殊学校毕业,还未开始此类职业培训之前,政府强调要对他们进行先期评估,因为这对职业培训的成功至关重要[6]。
除了上面提到的职前培训之外,为了满足残疾人工厂中残疾工人的发展需求和工厂本身的发展要求,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人们开始逐渐关注并着手研究如何为这些工人提供特殊的、个别化的和持续的职业训练。这样的训练是为了帮助成年智障人士更好地融入普通的劳动力市场[5]。
五、 小结
德国作为经济发达的国家,以其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在成年智障人士的各项安置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无论是政府,还是教会或志愿组织都在其中发挥着作用。我们看到,德国不但在法律法规上,而且在生活和就业安置措施方面,都有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
[1]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the world fact book 2005: http:///p/articles/mi_qa4141/is_200401/ai_n9465091,2004,5.
[3]steve moss, editor. aging and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prospective from nine countries. the international exchange of experts and information in rehabilitation.1992:3744.
[4]刘翠霄:《各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10):5560。
[5]alexandra eicker, stefanie schneider. productionorientated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f the mentally disabled in sheltered employment. disability and rehabilitation. 2000,(22)4:206210.
[6]european agency for development in special needs education. transition from school to employment.http://www.europeanagency.org/transit/overview/germany/overview.html, 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