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换一种眼光如何?——从文字结构差异看中英诗歌的不同走向
篇首语
早在两三千年前,中西方诗歌在形式、篇幅、艺术手法和表现内容等方面就已经存在着巨大的鸿沟。www.Pinwenba.com以中西方有文字记载的最早且最有影响的诗歌作品《诗经》和荷马史诗为例:两者的创作年代相近,也都源自于民间歌谣。但不同的是,前者是一部由305首四言短诗组成的诗歌总集(又称《诗三百》),后者则是两部分别由15000余行和12000余行六步韵英雄诗体写成的叙事长诗;前者几乎全是反映人间日常生活、政治风云、春播秋收和男女情爱的抒情诗,后者则是以希腊神话和特洛伊战争为背景,描绘复杂情节和壮阔场面的恢宏史诗。世所公认的西方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诗歌作品,譬如但丁的《神曲》、歌德的《浮士德》、弥尔顿的《失乐园》,无一不是叙事长诗;再看中国的三千年文学史,超过千行的叙事诗几乎没有,至于“传乎乐章,布在人口”的名诗佳作,则几乎清一色全是抒情诗。从以上中西方诗歌发展的简单对比中人们也能发现:前者抒情诗浩如瀚海,叙事诗则寥若晨星;后者抒情诗、叙事诗倒是均衡发展,但艺术成就杰出、影响特别深远的鸿篇巨制,却几乎全是叙事诗!
中西诗歌的发展走向,何以会如此大相径庭?
汉字方块象形,英语字母拼音;汉语重意合,英语重形合。汉字象形、感性,因而充满联想与诗性;英语表音、抽象,因而理性有余而诗性不足。两者迥异如斯。
文字之间的巨大差异,是导致中英两个民族一个重形象思维、一个重逻辑思维的直接原因。反映在双方的诗歌创作上则是:汉诗擅长写景抒情,英诗精于叙事说理。
(由于英语属于印欧语系,而且是目前世界上使用最广、影响最大的语种,加之英国优秀的文学传统堪与我国相媲美,故本章主要讨论中英诗歌)。
近一个世纪来,我国文学界、美学界声名显赫的饱学之士,譬如顾炎武、梁实秋、闻一多、朱光潜、茅盾等人,都曾对中西方诗歌在形式、篇幅、表现手法以及审美取向上的巨大差异产生过浓厚的兴趣,写过不少探讨文章。然而,由于两者的反差十分明显,解释这种现象的显性原因又俯拾皆是,使得人们反而没有了追本溯源的动力,去探究深藏在那些显性原因之下的真正原因。所以,迄今为止,还鲜见有学者对此种现象的本质作过深刻揭示。
譬如,上述学者的解释虽然见仁见智,归纳起来却不外乎朱光潜先生在《长篇诗在中国何以不发达》[1]([1]朱光潜.长篇诗在中国何以不发达[J].上海:《申报月刊》.第3卷第2号,1934:2)一文中所列举的几点:一、西方的史诗和悲剧植根于深厚的宗教和哲学之壤,而中国的哲学思想却偏于平易,国人的宗教情感较之西方人也显淡薄。二、西方民族生性好动,华夏民族天生好静,故所崇拜歌颂的人神偶像自然不同。三、中国诗歌缺乏客观想象力,西方诗歌却富有客观想象力。四、西方人早就具有创作史诗和悲剧的形式和技巧,中国人则没有。以上几点确实言之有理。然而,笔者偏偏突发奇想:如果当初仓颉造字时造的也是字母拼音文字,而不是象形方块字,那我们汉语诗歌还会是这样的发展轨迹么?没想到这不经意间的一问,倒让笔者开始怀疑起朱先生上述结论的权威性来。笔者禁不住要再问:究竟是中国传统哲学、美学及儒家“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思想影响了历代诗人,使得他们有意回避史诗和叙事长诗的创作,还是汉语汉字的独特属性让诗人找到了最能发挥汉文字优势的诗歌形式和体裁?笔者以为,问题的答案在于后者。
这是因为,人的认知、思维和认识世界的方式深受其使用的语言文字的影响。恰如“萨丕尔沃尔夫假设”(SapirWhorf Hypothesis)所言,语言在人的认知和思维过程中具有“起决定性作用”的地位。德国语言理论家、普通语言学奠基人威廉·洪堡特对此也有过深刻阐述:“一个民族所在的生活环境、气候条件,它的宗教、社会建制、风俗习惯等等,一定程度上都可以跟这个民族脱离开来。然而有一样东西性质全然不同,是一个民族无论如何不能舍弃的,那就是它的语言,因为语言是一个民族生存所必需的‘呼吸’(Odem),是它的灵魂之所在。……一个民族的特性只有在其语言中才完整地铸刻下来,所以,要想了解一个民族的特性,若不从语言入手势必会徒劳无功。”[2]([2]洪堡特.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39)因此,语言文字之间的差异,才是本质的差异,它是许多显性差异的源头。
一、 汉字象形、感性,充满联想与诗性;英语表音、抽象,理性有余而诗性不足。
无疑,要探讨中英诗歌的差异,就得先比较作为诗歌载体的语言和作为语言符号的汉字和英语单词。
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提到:“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这里的“依类象形”、“形声相益”,连同“指事”、“会意”、“转注”、“假借”,便是古人所谓“六书”的造字方法。“六书”之中,“象形”属于一种对概念或意象的直观表达。“指事”又称“象事”,是用形象性和象征性的符号将无形之事物表达出来。“会意”则是通过“比类合意”的心理运思,将象形字和指事字作为部件而另组新字。这三种构字方法,都在不同程度上以直观的方式显示字义,也即“以形表义”。“六书”便通过“形声”、“转注”、“假借”的方式,以一种曲折地表达语音的途径再产生新字,所以从汉字的字形中并不能直接看出实际语音的面貌来。而作为拼音文字的英语,其单词的书写形式是字母的组合,这是一种抽象的音、形组合,因此,字形表音不表义。以单词heavy为例,它的意义是体现在/hevi/这个读音中的,读音才表示所指的对象。汉语则不同,作为表意文字,汉字的书写形式并不表音值,而直接表示字所指的概念。事实上,有些汉字的读音,汉语读者可能并不清楚,却丝毫不影响对它们的理解和书面表达。相比之下,英语单词只要写得出来就一般即可知大概发音,但其含义英语读者也许并不知道。这是汉英两种文字与生俱来的本质差别。这种差别反映在字面上,则是英语语音第一性,汉字概念第一性;反映在阅读主体上,则是汉语读者对文字的视觉敏感要远远强于英语读者。所以说,象形表意的汉字和以语音为中心的字母拼音文字之间的巨大差异,是导致中英两个民族一个重形象思维、一个重逻辑思维的直接原因。
中英诗歌间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用象形会意的汉字创作,后者则以语音为中心的印欧语字母拼音文字创作。由于汉字不表音值和直指概念的独特属性,汉字的创造和使用,客观上铸就了汉民族不同于西方民族的独特的具象思维习惯,也铸就了汉语与众不同的诗性特征。
与拼音文字的抽象性不同,我们的祖先在创造汉字时倾注的是对世间万物的感悟、直觉印象和内心的体验。即使在汉字简化再简化的今天,“写山曰嶙峋嵯峨,状水曰汪洋澎湃,蔽芾葱茏,恍逢丰木,鳟鲂鳗鲤,如见多鱼”[3]([3]鲁迅.自文字至文章.鲁迅全集(9)[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344)还依然能在我们心中引起共鸣。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诗歌不是单靠听觉就能传导到接受者的心中,而是要借助于视觉来反复吟咏才能获得真义的原因。这与西方诗歌是大不一样的。我们不妨来读一读《子虚赋》里的两个句子:
其山则盘纡岪郁,隆崇峍崒,岑崟参差,日月蔽亏。
其石则赤玉玫瑰,琳瑉昆吾,瑊玏玄厉,碝石珷砄。
也许人们未必都知道其中每个字的确切含义,但上述一系列的同义字符已足以让我们联想到与之相关的一个个意象来。文字形体能与诗的意象交融,这便是象形汉字所独具的感性魅力!
尽管汉字的图画意味在长期发展演变的过程中消失了,以形求义的索形功能也弱化了,但是汉字作为象形表意文字的本质特征却没有改变。独立自足的方形汉字,一字一格,整齐美观,而且几乎全是规范的开音节字。除少数几个如“啊”、“爱”等字只由元音构成外,其余汉字均为一辅一韵,读起来一字一音,清晰又宏亮,音响效果类似英语诗歌中的完全韵或重音韵。这些特点对汉语语词的组成、四字格的形成、对偶排比修辞手段的运用,以及四言、五言、七言的诗歌创作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二维空间内一字一格整齐美观的方块字,就不会有至今还散发着诱人魅力的中国古典韵律诗。
汉字的象形、单音、自足的特点使得每个汉字都成了基本语言单位,同时也成了视觉上的认知单位。人们可以直接通过“悟性”和“心领神会”来对汉字所蕴涵的“意”与“象”进行认知,千百年来“象”的暗示性和“意”的喻指性始终伴随着汉字,为汉语读者的理解和想象创造了极富张力的思维空间。
当然,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或曰有一利必有一弊。早期的汉字取物象为字象,从概念直接到文字。这种描绘物象的构字手段最擅长表现的对象是什么呢?是名词,是意象。它最不容易表现的对象又是什么呢?是抽象名词,是逻辑概念,是类似“直觉”、“幽默”和“形而上学”等等我国古代先民只可意会却难以言表的抽象思维范畴内的东西。这可以从我国古代汉语词汇中意象名词异常丰富而抽象名词相当匮乏的事实得到印证。汉语的这个特点自然也会反映到诗歌风格中来。譬如,在《诗经·硕人》中有这样一段描绘美人容貌的诗句:“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段描写从头到尾用的都是形象比喻。虽然形象比喻也是一种表现手法,但这里恐怕跟当时描写美人风韵气质的抽象名词缺乏不无关系。
中国诗人历来追求“意境”,讲究“传神”,这既是传承汉民族诗歌的美学传统,也是发挥汉语意象名词优势的现实需要。“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杜甫)、“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等等,无一不是以意境非凡而取胜的佳句。追求“意境”,讲究“传神”,本来无可非议,但问题是,千百年来中国诗人在扬汉字、汉语之长时,也在避汉字、汉语之短。所以,中国诗坛一方面重神、重意、重韵外之韵和含蓄天成的美学风气长盛不衰,另一方面,那些需要描摹事件真实场面,表现人物对话情景,进行严密推理演绎的诗歌体裁则备受冷落。尤其不可忽视的是,这种厚此薄彼的诗坛风气一经形成且倍受推崇,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整个民族的审美共识,而共识往往会起到思维定势的作用。
另外,从理论上来说,汉字一字一音,集音、形、义于一身,以形表意、意象直观,但其摹音和表音的功能却相对不足,因为从概念直接到文字的汉字,其语音外壳是附着在文字上的。与此相反,西方拼音文字则是直接记录语音,以语音表达概念。同是一个“人”字,象形的“人”字对于使用汉字的人来说,所传达的概念信息是不言而喻的,不管人们对它所发的音是什么;可是英语中的man(男人)和woman(女人),对于使用英语的人来说,所传达的概念信息却是依附在/mn/和/wumn/这两个语音外壳上的。剥去这两个外壳,“man”和“woman”跟它们所指的“男人、女人”的概念之间并无半点意象联系。此外,汉字的书写符号不是二三十个字母,而是成千上万个方块字。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汉字的摹音和表音功能。
汉字个个囿于方形范围之中,独立自足。这封闭的方形空间同时也封杀了字体内部结构向外发展的可能性,而词缀和屈折形态变化却是语法型语言赖以表示性、数、格、时、体所必需的。其结果是:英语成为了重形合的语法型语言,汉语则成为了重意合的语义型语言。
不过,也正是由于象形和封闭的特点,集形、音、义于一身的汉字才理所当然地成了基本语言单位。它灵活、简洁,组词构句时一无挂碍。以唐朝诗人刘长卿的诗句“风雪夜归人”为例,人们可以随意将之改成“风雪夜人归”、“人归风雪夜”、“风雪人归夜”、“风雪人夜归”、“雪风夜归人”、“风雪归人夜”、“雪风人夜归”、“归人夜风雪”、“风雪归人夜”、“人归风雪夜”,居然句句成立!世界上还有哪一种语言能够做到这一点呢?这在重形态结构、重逻辑分析的西方语言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这种类似情况不胜枚举。汉语中的名词无需数的标识,动词没有时态变化,诗歌中的系词、虚词甚至可以悉数剔除。所有这些特点反映在诗歌上,则是语言凝练、语义含蓄、意象丰富、既可作此解又可作彼解的诗性效果。凭借汉字汉语的这些特性,在英诗中需要一一指明的行为主体、行为客体、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等,在汉诗中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加以隐蔽;在英诗中仅是特定时间环境下的瞬间形象,在汉诗中就能转化为超越人为逻辑时空囿限的恒久形象。王之涣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既可以是一千年前诗人触景生情发出的感叹,又何尝不可以成为一千年后我们的子孙登高望远、抒发情怀的豪言壮语呢?然而,当人们赞叹古典汉诗的瑰丽奇绝时,想到的往往只是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中国诗人的学识才气,却忽略了中国诗人赖以抒情言志、驰骋想象的语言文字。一位哲学家说得好:“推动帆船前进的不是帆,而是看不见的风。”须知,诗性汉语正是推动汉语诗歌这艘灿烂帆船乘风破浪的劲风!
然而,如上所述,汉字在赋予汉语独特表现力的同时也留给了汉语些许缺憾和无奈:作为擅于表意却不擅表音的文字,它在摹仿和记录真实语言方面的能力必然会有所欠缺;并且象形汉字虽历经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的漫长演变,其象形本质也还没有消失;其笔划繁复、辨认不易的状况也未完全克服。许慎的《说文解字·序》中就提到“(春秋战国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后虽经秦始皇推行“言同文”政策,下达“文章尔雅,训辞深厚”的诏书律令,有时竟至“小吏浅闻弗能究宣”(司马迁语)的地步。[4]([4]郭绍虞.照隅室语言文学论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492)从许慎和司马迁的论述中,我们或许已经悟出《诗经》为什么只有抒情短诗而无宏伟史诗或叙事长诗的苦衷。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由于西方拼音文字能够字随声转,随时记录真实语言,西方先民口耳相传的史诗便可不断得以记录下来,终成万行巨卷。
二、 汉字单音,因而诗歌重音韵;英语单词表音,因而诗歌重节奏
汉英两种语言有着完全不同的语音特点。英语在语音学上称为“重音语言”(stress language),汉语则为“声调语言”(tone language)。英语是以音步或轻重音节为节奏单位,汉语则是以单字为节奏单位。而且汉语每个单字的读音轻重几乎相同,区别只在字的声调上(阴平、阳平、上声、去声)。正如朱光潜先生所指出的,“英文音因为轻重分明,音步又很整齐,所以节奏容易在轻重相间中见出,无须借助于韵脚上的呼应。……中文诗的平仄相间不是很干脆地等于长短、轻重或高低相间,一句诗全平全仄,仍可以有节奏,所以节奏在平仄相间上所见出的非常轻微。节奏既不易在四声上见出,即须在其他元素上见出。……中国诗的节奏有赖于韵,必须借韵的回声来点明、呼应和贯串。”[5]([5]朱光潜.诗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45)这就意味着,韵脚对于英诗固然重要,但节奏更重要。汉诗则不同。汉诗虽然也讲节奏,但由于汉字的最大特点除了象形便是单音,一字一个音节,缺乏轻重强弱的节奏感。然而汉语的这个特点却意味着汉语诗歌可以做到字数严格限定、句行整齐划一,从而充分展现诗歌对称排偶的视觉美。包括英诗在内的西方诗歌却绝难做到这一点。个中缘由是:英诗单词长短不一、音节多寡不定,大大增加了诗歌节奏安排的难度。此外,汉字的音节是以音位学上完全等价的单元音韵母或复元音韵母连同辅音声母一起构成的。这意味着,每个汉字都是以元音(韵母)结尾。这是汉字的单音属性带给汉语诗歌的又一个独特优势:由于汉字全是开音节,每个音节又都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使得差不多每一个汉字读起来都那么响亮持久,具有类似英语诗歌中完全韵(perfect rhyted rhyme)的音响效果。而众所周知,诗歌脚韵的响亮清澈是最能产生余音缭绕、绵长悠扬的音乐美感的!汉诗更为注重押韵,所谓“无韵不成诗”也就不足为怪了。
汉字的单音属性还催生了汉语中异字同音现象的普遍存在。语音系统相对简单的汉语因此包含了大量的同音字,极大地扩展了汉语诗歌的取韵空间。根据统计,汉字一字一音,总共只有大约400种音节[6]([6]林语堂.try and My People[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212),即使算上声调变化,总数也不超过1400个。以一千多个单音对应五、六万个汉字,其读音的重复率便可想而知了。就以音节li(里、离、李、梨……)为例,《现代汉语词典》上就收录了多达104个同音字!为了化解同音字过多的矛盾,我国古代先民便不得不在四声组合上寻求出路,其结果是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声调系统,使得汉语拥有了独具音乐美感的语音基础。这在世界各民族的语言中可是独一无二的!于是,原本就是声调型语言的汉语,凭借平仄四声的组合,更加音调铿锵、抑扬顿挫,这无疑是使汉语成为“诗性语言”的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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