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谙熟唐史的人来说,一提起唐代的官方传播,都会自然地想到驿传与邸院。www.Pinwenba.com就唐代官方一路的新闻传播而言,邸院与驿传的地位的确十分突出。没有前者,最早的官方新闻无以生成;没有后者,任何的官方信息都无以周流。所以,我们开篇首先简略地描摹了这两个系统的状貌,借以为以下论述唐代官方新闻传播提供必不可少的历史场景。这就好比演电影,先得拉起一块银幕,然后才好放映影片一样。我们的这部早期影片当然不如现代大片那么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它不仅情节简单,技法原始,而且画面还跳跃模糊,混沌不清,但惟其珍惜罕见而别有一番韵味。
《开元杂报》
从1873年《申报》发表《论中国京报异于外国新报》一文算起,中国新闻史的研究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若论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1927)的话,这一学科领域也届耄耋之年了。不管从何算起,中国新闻史研究从一开始便命定地面对着一个首屈一指的问题——中国报业的历史上限可追溯到哪朝哪代?具体说,中国最早的报纸产生于何时?
目前学界一致认为,“邸报”就是中国古代的报纸,“一部中国古代报纸史基本上就是一部‘邸报’史”黄卓明:《中国古代报纸探源》,8页。那么“邸报”又源于什么年代?对此,各家争议不休,分歧很大。大略说来,关于“邸报”诞生的时间现在有三种较有影响的说法。一是汉代说,以戈公振先生为代表;二是唐代说,以方汉奇先生为代表;三是宋代说,以朱传誉先生为代表。分别参见戈公振《中国报学史》(1927)、方汉奇等《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1992)和朱传誉《宋代新闻史》(1967)。汉代说因缺乏根据现已被认为不可取。宋代说由于史实充足,被普遍接受当无疑义。现在的问题在于:邸报的上限能否由宋代继续上推到唐代?这个问题因为涉及中国报业的起源以及中国古代报纸的形态,因而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自1983年方汉奇先生发表《从不列颠图书馆藏唐归义军“进奏院状”看中国古代的报纸》一文后,有关的商榷争鸣一直连绵不绝,其中以张国刚先生的《两份敦煌“进奏院状”文书的研究——论“邸报”非古代报纸》以及江向东先生的《对中国古代报纸产生于唐代之说的质疑》两篇文章较有代表性。两文分别刊载《学术月刊》1986年第6期和《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
从眼下掌握的史料来看,证明中国古代报纸产生于唐代的根据有三条:
(1)唐人孙樵的《读开元杂报》一文;
(2)诗人韩翃涉及“邸报”的一则轶事;
(3)现存的两份唐代“进奏院状”。
凡是有关唐代官方新闻传播的论述,大抵不离这三者,而尤以“进奏院状”为主要依凭。为了澄清问题,需要先对这三者逐一进行考量辨析。
孙樵,字可之,一作隐之,大中九年(855)进士及第,为唐代后期的古文名家。自谓“尝得为文真诀于来无择(即来择),来无择得之于皇甫持正(即皇甫湜),皇甫持正得之于韩吏部退之(即韩愈)”(《与王霖秀才书》)。换言之,他是韩愈门下的三传弟子,韩派古文的继承人。前人评其文:
幽怀孤愤,章章激烈。生于懿(宗)、僖(宗时代),每念不忘贞观、开元之盛,其言不得不激,不得不愁。按其词意渊源自出,信昌黎先生(韩愈)嫡传也。高步瀛:《唐宋文举要》上册卷五引储同人语。
《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其《经纬集》三卷,今尚存。现在通行的《孙可之文集》(又名《孙樵集》),共十卷三十五篇,为南宋蜀刻本。其中的《读开元杂报》一文,“历来被认为是研究唐代新闻事业的重要文献”方汉奇等:《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47页。全文如下:
樵曩于襄汉间得数十幅书,系日条事,不立首末。某(《全唐文》作“其”)略曰:某日皇帝亲耕籍田,行九推礼;某日百僚行大射礼于安福楼南;某日安北奏诸番君长请扈从封禅;某日皇帝自东封还,赏赐有差;某日宣政门宰相与百僚廷争一刻罢。如此,凡数十百条。樵当时未知何等书,徒以为朝廷近所行事。有自长安来者,出其书示之,则曰:“吾居长安中,新天子嗣国及穷虏自溃,则见行南郊礼,安有籍田事乎?况九推非天子礼耶?又尝入太学,见丛甓负土而起若皇堂者,就视石刻,乃射堂旧地。则射礼废已久矣,国家安能行大射礼耶?自关以东,水不败田,则旱败苗,百姓入常赋不足,至有卖子为豪家役者。吾尝背华走洛,遇西戍还兵千人,县给一食,力屈不支。国家则能东封?从官禁兵安所仰给耶?北虏惊啮边甿,势不可控,宰相驰出责战,尚未报功。况西关复惊于西戎,安有扈从事耶?武皇帝御史以窃议宰相事,望岭南走者四人,至今卿士舌相戒。况宰相陈奏于杖罢乎?安有廷争事耶?”语未及终,有知书者自外来,曰:“此皆开元政事,盖当时条报于外者。”樵后得《开元录》验之,条条可复。然尚以为前朝廷所行不当尽为坠典。及来长安,日见条报朝廷事者,徒曰今日除某官,明日授某官,今日幸于某,明日畋于某,诚不类数十幅书。樵恨生不为太平男子,及睹开元中书,如奋臂出其间,因取其书帛而漫志其末。凡补缺文者十三,改讹文者十一。是岁大中五年也。《经纬集》卷10,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影印本。
此文所谈的便是引得各家聚讼纷纭而且至今官司不断的“开元杂报”。
首先,关于名称本身就存在大相径庭的看法。持唐代说者认为,“开元杂报”是中国最早的报纸,产生于开元年间(713—741),名为“开元杂报”。也就是说,把杂报的“报”字当成名词,其意同现代的报纸相承。而持异议者则指出,“开元杂报”一名不过是孙樵对所见数十幅书的称谓,并不意味着当时有这么一份所谓的报纸,另外杂报的“报”当动词讲,意为广而告之,与报纸的报不是一回事。如朱传誉先生就说:“以‘杂报’一词来说,这并不是一种报纸的专称。”朱传誉:《先秦唐宋明清传播事业论集》,111页。姚福申先生干脆说:“‘杂报’只是孙可之杜撰的称谓,甚至还可能是‘杂记’,传抄时的讹文”,“无论从版本学角度还是从实际内容来考察,《开元杂记》这一名称应该比《开元杂报》更接近原著,也更接近原意”姚福申:《〈开元杂报〉考》,载《新闻学论集》,第九辑,225页。
另外,对孙樵文中的“日见条报朝廷事”一语中的“条报”,也存在不同理解。持唐代说的论者认为,“条报”乃“杂报”的别称,二者都属唐代的邸报。如吴廷俊先生在颇具新意的近著《中国新闻业历史纲要》一书中写道:
这两种“报”虽然一种出现在开元,一种出现在大中,一种叙事较详,一种叙事很略,但两者有其共同点:那就是由朝廷发布并且“条布于外”。从记叙内容和发布形式看,常有较为明显的政府公报性质。可见,唐代从开元到大中都有带政府公报性质的朝廷官报发行,且其名称不叫“开元杂报”,而可能叫“报状”或“报”。吴廷俊:《中国新闻业历史纲要》,4页,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0。
吴先生虽然未执泥于名称,但结论显然是从杂报与条报二者引申出来的。这里吴著有个疏忽,即孙樵的《读开元杂报》一文写于大中五年,而吴先生却把“及来长安,日见杂报朝廷事者”当成“孙樵在唐宣宗大中九年进士之后”的事情看待了。
视“条报”不足为唐代邸报之证者,也从语意角度立论,断言“条报”并非专有名词,而不过是逐条布告之意,如姚福申先生所言:
“条报”一词在原句内作动词用,即“逐条报道”的意思,既然它不是名词,当然更谈不上是封建官报的名称。姚福申:《〈开元杂报〉考》,载《新闻学论集》,第九辑,225页。
仅从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的语法结构上讲,“条报朝廷事”的报字都当动词讲,解为布告、告知等意,而条字则为修饰报的副词,条报合在一起的结构与语意是“一条一条地报告(告知)”。这同作为所谓报纸名目的“条报”,应属风马牛不相及。
这些关于名称的分歧,其实都关乎对“开元杂报”的定性。按照习惯的说法,“它属于古代报纸的范畴,是进奏院状报一类的早期报纸”方汉奇等:《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50页。与之相反,有的论者认为“《开元杂报》是书不是报”,并“很可能是一部大事记,充其量是一种与《开元录》类似的编年史”姚福申:《〈开元杂报〉考》,载《新闻学论集》,第九辑,224-225页。更有人断定,“所谓‘开元杂报’,只不过是唐开元年间,杂乱的新闻信”朱传誉:《先秦唐宋明清传播事业论集》,2页。其中,最突兀的反对意见根本不把“开元杂报”置于新闻传播的范畴考察,而是将它归入朝廷文告,如江向东先生就曾直言“开元杂报”实为政府文告,他进而论述道:
实际上,唐制宰相于政事堂议政,议政的内容和结果,经皇帝画敕,“然后政事堂牍布于外”(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下)。孙樵文中提及的“知书者”也说:“此皆开元政事,盖当时条布于外者。”孙樵后来在长安城中果然也目睹了这一典制,即“日见条报朝廷事者”(有的人认为“条报”即“杂报”,但从文中句子的上下关系来看,笔者认为“条报”和“条布”、“牒布”一样,均属动词而非名词)。可见这种“系日条事”的文书,实际上是政事堂牒布于外的政府活动情况的文告或公告,而不是报纸,其目的是为了显示唐中央政府的政治透明度,这一典制也只有在盛唐时期才会出现。江向东:《对中国古代报纸产生于唐代之说的质疑》,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2)。
最后,还有一种奇异而不无启发的见解,则干脆怀疑历史上是否真有孙樵所说的“开元杂报”,此论以朱传誉先生为代表。他说:
孙氏的《读开元杂报》一文,虽然是关于唐代邸报的最重要资料,但是就这篇文章的语意看,有没有这件事都成问题。当时文人不敢直接评论时政,大多用隐譬暗喻等假托的方式来借题发挥。孙氏也算是当时的名士,又关心国事,不会对当时的政事,隔阂到像他所说的那种程度。他这篇文章是大中五年写的,离开元仅一百多年,不会对开元政事一无所知。他一方面介绍开元盛治,一方面借长安客来,说明当时政事。两相比较,优劣自见,成为尖锐的对比。他达到了讽刺时政的目的,但是他究竟有没有看到那“数十幅书”,就很难说了。所谓“长安客”和“知书者”假托的可能性更大。朱传誉:《先秦唐宋明清传播事业论集》,113页。
朱先生的见解虽多揣测之思,但并非无稽之谈。其实,我们认为,最能支持此类见解的理由既简单,又有力,那就是《读开元杂报》乃不折不扣的孤证,在唐代典籍文献中迄今再找不到哪怕是第二处谈及这一事项的文字,尽管我们承认“在中国古代新闻史的研究中,这则史料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姚福申:《〈开元杂报〉考》,载《新闻学论集》,第九辑,222页。在既无实物,又无旁证的情况下,审慎而明智的选择当然还是不急于指认“开元杂报”与早期报纸的联系为妥。
那么,所谓“开元杂报”究属何物呢?这可从事物的本身与事物的联系两方面来看。就前者而言,我们倾向于唐史学界的定论,即“开元杂报”是“开元年间政府公报”。参见《中国历史大辞典·隋唐五代史》,“开元杂报”条(吴枫撰)。另外,从其“系日条事”以及所登均为皇帝言行上看,“开元杂报”又类似于记录皇帝言行的起居注。不过,“开元杂报”是“条布于外”的,而皇帝的起居注则只供史官修史之用,秘不示人。
这是就“开元杂报”这一事物的本身情状来说的。依据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任何事物只有从联系的角度才能把握其本质,孤立地剖析无异于将活生生的人从社会历史的网络中剥离出来一样。看待“开元杂报”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一味就事论事地谈论这一历史事物,恐怕永远难得其要领,好比盲人摸象,各执一端。而一旦从事物的联系上看,特别是将“开元杂报”同中国古代新闻传播的演进过程,乃至同人类新闻活动的长程脉络联系起来看,问题就可能比较明朗,同时仅用一句简单的政府公报来概括其性质也就不足以说明问题了。因为,虽说政府公报或朝廷文告这类事物源远流长,由来已久,但定期地发布看来始于“开元杂报”。这一看似寻常而多被忽略的细节,也许正是问题的关键。换言之,定期发布不仅仅使“开元杂报”同此前的同类事物判然相别,更重要的是显示出它在中国新闻史上异峰突起的独特地位。我们知道,定期性是报刊区别于书籍、新闻区别于传闻的内在特征和外在标志之一。不论何时何地,定期性的凸现总是新闻活动从无序到有序的界标,总是新闻事业萌发生成的征候。参见拙文《“创世纪”:17世纪与新闻事业》,载《国际新闻界》,1996(2)。虽说对定期性的具体解说现在与当时有所不同,但基本认识应该大同小异。由此说来,“开元杂报”的意义并不在于它是不是中国古代的第一份报纸(人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将孤本式的东西认同于报纸),而在于它是最早一份见诸史籍定期发布的“政府公报”。正是由于定期性而不是其他,“开元杂报”才成为中国新闻史上开启鸿蒙的象征,成为古代新闻活动从无边暗夜渐入天地生辉的第一道曙光。以此为契机,唐宋以后的新闻传播便显现出迥异于以往的历史风貌,成建制、成规模地在社会生活中延展铺排开来。
这种“立片言以居要,乃一篇之警策”式的情景,类似于西哲所讲的“哲学的突破”(philosophic breakthrough),亦称为“超越的突破”(transcendent breakthrough)。所谓哲学的突破,乃指公元前一千年之内(the first millenium BC),中国、印度、古希腊、希伯来等民族在精神世界先后经历的一场超越性、系统性、批判性的升华。经过哲学的突破,原始的信仰与思维,一变而为精致的思想形态,孔子、老子、释迦牟尼、苏格拉底、柏拉图、犹太先知的话语,分别成为支配各民族文化传统的元典。对此突破的意义,可借用宋儒的一句形象比喻:“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而当代西方哲人怀特海也说过一句异曲同工的妙语:“一切西方哲学都是对柏拉图哲学的注释。”比照哲学的突破,我们可以把“开元杂报”视为中国新闻传播史上一个超越性的突破。经过突破,古代的新闻传播由茫茫九派流中国的状态,渐入沉沉一线穿南北的开化境界。作为新闻传播的“元典”,“开元杂报”的蕴义与内涵也就在宋元明清的官方网络中一步步得到展开,一点点得到历史的诠释。
“开元杂报”的这一历史地位与象征意味,让人联想到西方传播史上那份诞生于古罗马时代,堪称“新闻的突破”之标志的《每日纪闻》(Acta Diurna)。巧的是,“开元杂报”与《每日纪闻》都属官方公报,都是每日发布,都为单本“榜示”而非批量散发,表面上都与后来的报业没有直接关系但又无不具有“千里伏线,至此结穴”式的遗传基因。这并非偶然,它恰恰显示了文明古邦在传播演进中的历史共性。尽管高深宏赡如斯宾格勒者,常不屑于《每日纪闻》与现代报业间的脉络勾连,斥之为皮相的类比参见[德]斯宾格勒著,齐世荣等译:《西方的没落》,上册,1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但是应该承认,二者在社会功能上存在着内在的对应,在传承线路上显示着血统的关联。无怪乎西方新闻学者一谈历史,必谈《每日纪闻》,这委实属于归祖认宗的本能反应。既然西方学者可以坦然地将《每日纪闻》视为自己文化传统中新闻一脉的缘起,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将与之具有同等历史地位与象征意义的“开元杂报”当成中国报业的滥觞呢?事实上,早有西方学者在以《每日纪闻》为参照的前提下,对“开元杂报”做过类似的评价。如西蒙诺夫斯卡娅就曾把“开元杂报”说成是“在唐玄宗皇帝宫廷管理下”,中国出现的“第一份报纸”转引自方汉奇等:《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51页。;其句式和语意读来仿佛是说:《每日纪闻》是在恺撒大帝的统治下,西方出现的第一份报纸。
总之,不管“开元杂报”算不算报纸,也不论它是不是最早的邸报顾炎武《日知录》卷28“邸报”条云:“邸报字见于史书,盖始于此时(指宋代)。然唐《孙樵集》中,有《读开元杂报》一篇,则唐时已有之矣。”,它在中国新闻传播史上的发轫意义与象征地位应是毋庸置疑的。
韩翃与“邸报”
证明古代报纸或邸报源出唐代的第二条史料,是关于韩翃授官的一段记载。韩翃为中唐诗人,是著名的“大历十才子”之一。参见《唐才子传》卷4。据傅璇琮先生所言:
无论《新唐书》与《唐才子传》,它们所记载韩翊的事,都有所本,这就是唐许尧佐的《柳氏传》和孟棨的《本事诗》,也可以说,后世所有有关韩翃事迹的记述,包括现在的一些文学史著作与唐诗选本,都莫不出此二书。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450页。
许尧佐与孟棨为同时之人。参见上书,453页。许的《柳氏传》为唐传奇名篇,记述韩翃与柳氏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内容丰富深刻。其中所载韩翃因怀念离散的柳氏而写的一首《章台柳》和柳氏应答的一首《杨柳枝》,是唐代文人词的佳作,以其平易流畅、情深意长而为人激赏:
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杨柳枝,芳菲节,所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
孟棨的《本事诗》一卷,分情感、事感、高逸、怨愤、徵异、徵咎、嘲戏等七类,凡四十一条皆录诗歌本事,如崔护的咏人面桃花诗,故对理解有关唐诗的背景颇多裨益,向为“谈艺者所不废”《四库全书总目》卷195集部诗文评类。《本事诗·情感》第一中记载的韩翃柳氏的故事,与《柳氏传》全同,只是文末多出一节韩翃在开封李勉幕府中任职的轶闻,而正是此段文字由于涉及邸报而为新闻史家所关注。我们先全文照录如下:
后事罢,闲居将十年。李相勉镇夷门,又署为幕吏。时韩已迟暮,同职皆新进后生,不能知韩,举目为恶诗。韩邑邑殊不得意,多辞疾在家。唯末职韦巡官者,亦知名士,与韩独善。一日,夜将半,韦扣门急,韩出见之,贺曰:“员外除驾部郎中、知制诰。”韩大愕然曰:“必无此事,定误矣。”韦就座曰:“留邸状报制诰阙人,中书两进名,御笔不点出,又请之,且求圣旨所与,德宗批曰:‘与韩翃。’时有与翃同姓名者,为江准刺史。又具二人同进。御笔复批曰:‘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又批曰:‘与此韩翃。’”韦又贺曰:“此非员外诗也?”韩曰:“是也。”(韦曰):“是知不误矣。”质明,而李与僚属皆至。时建中初也。
孟棨自称,此事是他亲自听大梁夙将赵唯讲的,而赵唯又是在汴州从军时耳闻目睹的,故周绍良先生云“盖一事而两传者”周绍良:《〈柳氏述〉笺证》,见《向达先生纪念论文集》。据傅璇琮先生参以其他史实考订,“《本事诗》所载的这一情节可以信从”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466页。而它是“关于韩翃的后期生活,唯一的史料记载”,“尤其是任李勉汴州幕以后,记载韩翃后期生活的第一手材料”同上书,465、454页。其中的“留邸状报制诰阙人”一句,为新闻史家探讨唐代与邸报之关联的一大枢机。按说,我们只需就此展开论述而无需顾及其他二手材料,但由于以往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多征引《全唐诗话》中的一段记载,为便于说明问题不妨也照录如下:
韩翃居家久。一日,夜将半,客扣门急,贺曰:“员外除驾部郎中知制诰。”翃谔然曰:“误矣!”客曰:“邸报制诰阙人,中书两进君名,不从,又请之。”《全唐诗话》卷3。
以上便是证明唐代已有邸报的第二条根据所依凭的主要史料,尤其是《全唐诗话》中的“邸报制诰阙人”一句,更被视为唐代存在邸报的铁证,正像有的论者所言:“这则记载里讲得明明白白,唐代已有邸报,而且起着传播新闻的作用!”姚福申:《有关邸报几个问题的探索》,载《新闻研究资料》,第四辑,121页,北京,新华出版社,1981。然而,事情恐怕并不如此显豁,一目了然。上述史料真的能证明唐代已有邸报吗?下面让我们先分别辨析一下《全唐诗话》与《本事诗》这两段记载中的有关文字。
不管是《本事诗》中说的“留邸状报制诰阙人”,还是《全唐诗话》中说的“邸报制诰阙人”,所言史事都很清楚,即制诏一职缺人需提拔某人充任。制诰是知制诰的省称,知制诰为唐代的职官名,专门负责起草“中央文件”:参议表章,草拟诏敕。制与诰均指皇帝的敕命,知有主政、掌理之意,如后世所谓知县(县长)、知州(州长)等。细究起来,知制诰的正式官衔是中书舍人。中书舍人属中书省的要职。虽说当时的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号称“三省”,共掌军国大政,但事实上中书省的地位最高,权势最重。因为,它等于处在一人之下而万人之上的关键位置:皇帝的旨意必须先经由它变为正式的敕书诰命,再通过门下省的过复检验,最后交尚书省颁布执行;同时,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州府的奏章,又由中书省递呈皇帝。无怪乎自唐高宗之后,中央办公厅——宰相政事堂便由门下省迁至中书省。在中书省的职位序列中,首长中书令(正职)与中书侍郎(副职)之下,便数中书舍人(共六员);中书舍人与“门下省的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尚书省的员外郎以上各官,都是所谓清望官,通常都由进士出身的人担任,日后的宰相和节度观察等使(武人所占有的藩镇除外)也都是从其中选拔的”(清)黄本骥编:《历代职官表》,附“历代官制概述”(瞿蜕园),14页。(瞿蜕园),可谓出将入相多由此途。对那些志欲兼济天下的文人学士来说,中书舍人不仅官高权重,而且名清望显。因为唐代开国后不久,具体说,“自永淳(682)已来,天下文章道盛,台阁髦彦,无不以文章达。故中书舍人为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通典》卷21“中书令”条。不过,自唐玄宗置翰林学士后,中书舍人的制诏之权渐为翰林侍臣所侵蚀。中唐以后,更以中书舍人掌外制,翰林学士掌内制。倘言外制为普通文件,则内制就是重要文件,大多涉及太子册立、宰相任免及征伐招讨等要务。再后来,外制干脆也由尚书省诸司郎中等他官为之,称兼知制诰,从而使中书舍人几乎沦为闲职。这么说来,知制诰并非中书舍人的专有头衔。名义上“专掌诏诰、侍从、署敕、宣旨、劳问、授纳诉讼、敷奏文表、分判省事”同上。的中书舍人,固然可称知制诰;而后来实际执掌此职的翰林学士、诸司郎中等,也带有这一头衔。韩翃是由节度使李勉的幕僚擢升为中央尚书省的驾部郎中兼知制诰的,上面两则史料中“员外除驾部郎中知制诰”一句即指此事。对年迈困顿、仕途无望的诗人韩翃来说,此事乍闻之下自然难以相信。所以引出了后面一段御笔亲点、富有戏剧性的诗坛佳话。
这里的关键在于“邸报”一语上。我们觉得,《全唐诗话》中“邸报制诰阙人”,不能作为唐代已有邸报的根据。理由有三:一是按照前揭傅璇琮先生的说法,关于韩翃授官一事以《本事诗》所载为唯一的第一手资料,其他有关著述包括《全唐诗话》均属转述,不足为凭。《全唐诗话》的转述线路详见方汉奇等:《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39页。二是《全唐诗话》成书于南宋,“上距韩翃的时代已有500年”转引自方汉奇等:《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40页。而“邸报这一名称,最早出现于宋朝”同上书,73页。可见《全唐诗话》显然是采宋人的习语改“留邸状报”为“邸报”的。三是最重要的还在于,即使这里说的邸报,也同宋人常讲的邸报字同而意殊。宋人说的邸报已成专有名词,如苏东坡诗句“坐观邸报谈迂叟,闲说滁山忆醉翁”《苏轼诗集》,136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而《全唐诗话》“邸报制诰阙人”中的邸报却应分开来解,即邸(这个机构)报(告说)。否则这一句不论从语法还是从语意上都讲不顺。因为若把此句的“邸报”连起来当名词解,那么它的后面应有一个“言”、“谓”之类的动词作谓语,以使主语(邸报)和宾语(制诰阙人)能够贯通。而若以现有的句式论,则邸为主语,报为谓语,制诰阙人为宾语。当然在古代汉语中,谓语并非必不可少,相反谓语省略时有所见。但此种省略都有一定的条件,如承前省略(《淮南子·说林训》:“为客治饭,而自[治]藜藿。”),蒙后省略(《论语·卫灵公》:“躬自厚[责]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或对话中常见的省略。而“邸报制诰阙人”一句则不具备任何谓语省略的条件,如果强视此句为谓语省略,那么它就不成为一个文通意顺的句子了。总之,以《全唐诗话》中的这则史料作为唐代已有邸报的佐证,看来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本事诗》中的“留邸状报”是否能站住脚呢?恐怕同样站不住脚,理由也有三。首先,字面本身便与邸报距离很大,以“留邸状报”为“邸报”的近义词(且不论同义词),显然有点牵强。这大概也是持唐代有邸报说者,大多径直采用《全唐诗话》中“邸报”一句而规避或淡化《本事诗》中“留邸状报”一句的原因吧。其次,顾炎武在《日知录》卷28中撰有“邸报”一条,追溯邸报源流,全文如下:
《宋史·刘奉世传》:“先是,进奏院每五日具定本报状,上枢密院,然后传之四方。而邸吏辄先期报下,或矫为家书以入邮置。奉世乞革定本,去实封,但以通函腾报。从之。”《吕溱传》:“侬智高寇岭南。诏奏邸毋得辄报。溱言:‘一方有警,使诸道闻之,共得为备;今欲人不知,此意何也?’”《曹辅传》:“政和后,帝多微行。始民间犹未知。及蔡京谢表有‘轻车小辇,七赐临幸’,自是邸报闻四方。”“邸报”字见于史书,盖始于此时。然唐《孙樵集》中,有《读开元杂报》一篇。则唐时已有之矣。
不难看出,顾炎武的意思是邸报之名始于宋而邸报之物源于唐,后者的依据仅为孙樵的《读开元杂报》。照理说,在历史上诗人韩翃远比文人孙樵的名气大,一句“春城无处不飞花”至今仍广布人口;在浩如烟海的文献材料中,记述韩翃由此诗除官这段轶事的文字同样要比《读开元杂报》远为抢眼。作为博学多识、学贯古今的“通儒”,顾炎武自然不会只知后者而不知前者吧。而他在考释精详、自谓“平生之志与业皆在其中”的名山之作里,论及唐代的邸报偏偏只提后者而不及前者,恐怕绝非如他所言“学之不博,见之不卓,其中疏漏,往往而有”,而只应表明在这位一代通儒的心目中,若论邸报之物,唐代可资征引的材料只有《读开元杂报》庶几可信。至于《本事诗》中“留邸状报”一语则不足为凭,尽管看上去“留邸状报”与“邸报”似乎相类。事实上,“开元杂报”不管算不算邸报,作为封建官报之雏形都与后世的正规邸报具有最直接、最亲近的血缘关系;而韩翃除官一事中提到的“留邸状报”,大抵应属新闻信的范畴(详论见第三节)。
最后,“留邸状报”不能作为唐代已有邸报之根据的最重要的理由,在于基本的词语分析与语法分析。“留邸状报”中的“留邸”,乃指进奏院,为进奏院的别称、省称或俗称。上一章中已详细谈过,唐代的进奏院初置时称上都留后院或上都邸务留后院,至大历十二年(777)始改为上都进奏院,通称进奏院,所谓“诸道先置上都邸务,名留后使,(大历十二年五月敕)宜令并改为上都进奏院官”《唐会要》卷78“诸使杂录上”。“留邸状报”中的“状报”,比较复杂,非仔细辨析不足以说明问题。状,一般讲是一种上行公文《大唐六典》卷1“尚书都省”:“凡下之所以达上,其制亦有六:曰表、状、笺、启、辞、牒。”,后也泛指下级对上级的表章,如《因话录》记载的名相裴度一则轶事所言:
裴晋公平淮西后,宪宗赐玉带一条。公临薨,却进,使门人作表,皆不如意。公令子弟执笔,口占状曰:“内府之珍,先朝所赐。既不敢将归地下,又不合留向人间,谨却封进。”闻者叹其简却而不乱。《因话录》卷3,8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留邸状报”中的状,显指进奏院上呈本道的一应文牍,即常说的“进奏院状”。而报则如戈公振先生在其《中国报学史》的开篇处所做的精确解析...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