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万块钱我倒是不放在心上,反正也不是我的钱。要是她真的喜欢,明明白白的提出来,我和大哥送她一条做为礼物都很正常,就是再贵重一些,只要我们负担得起,也没什么的。
毕竟嘛,救命之恩在那摆着,不是用钱就能报答得完的,三几万块实在代表不了我们的感激之情。
可是你不能偷啊对不对,这就上升到人品问题了。
不论起因是什么,都不会被允许和认同。
现在的滕静就像是一块掉在灰堆里的豆腐,用水冲洗会化,用气吹吹不干净,用手拍会拍碎。
一个救命之恩限制了我们的思维和行动,轻不得、重不得,弄得明明是受害人的我们变成被动的一方。
如果不是滕静,我们大可以直接报警,熟是熟非,自有法律公断。可滕静其人对我们来说是不同的,我们不会,至少目前不会把救命恩人送进牢狱就是了。
大哥生气可能也是生气这一点。
要是别的任何一个人,私自拿走这么贵重的东西,肯定是要走法律程序的。
这个人变成滕静,就得另当别论。
总不能为了三万多块钱把救命恩人送进去吧,谁听了这事都得说我们没良心。
可不送进去,任由她为非作歹,以后不定还做出什么奇葩的事来,让人防不胜防,谁能安心?
说到这,我不由又生出来一肚子的怨气。
“问谁呢?还不是你,没事长那么妖孽干嘛,到处招蜂引蝶还不自知,勾得妖魔鬼怪都惦记,没一天消停时候。”我被气得嘟着嘴抱怨。
大哥被我说笑了,星眸里升起点点亮斑,伸手掐掐我的脸蛋,“好了,乖,不生气了。手链滕静戴过了,咱不要了。宝贝抽个时间多逛逛,再选一条,大哥送给你。这次我们一起去买,省得再发生什么意外。我岁数不小了,老是打怪也会烦和累。万一哪天宝贝烦了被气跑了,我得死。”
我点点头。
态度还行,这次的事就先算了。
“那手链怎么办啊。”好几万呢,不戴可惜,戴了膈应。
大哥沉吟一下,“她都戴过了,肯定不能再给你戴,送给别人也不礼貌,不如......”
“不如什么?不如就送给她得了?你可真大方,行,送她吧。这回可真变成你送她的了,滕静可真行,略施小计,就名正言顺的拥有一条你心甘情愿送给她的手链。手链就是守恋,她这是想永远守着你呢,哼。”
真是要气死了!
我鼓着嘴巴,不管大哥说什么,都坚决不吱声,两手抱在胸前,冷着脸生闷气。
大哥无奈的搓搓眉心,耐着性子道,“她倒是想守,也得我用得着她,不许胡说。乖,别闹,学校还有点事情得忙一阵。我送你回去,你和秦航再出去逛逛,重新选一条。不必在乎价格,喜欢就好。”
“不去,我要回学校,去水晶屋。”我歪着脖子耍脾气。
大哥从来舍不得为难我,加上在学校里他更放心,便把我亲自送到水晶屋。
下午,大哥给我发条信息,说是滕静把手链同城寄到他那边了,要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