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车上坐着郝宇和那倩倩姑娘,费俊心中暗暗乍舌:“这到底是谁家的有钱大小姐,居然开这么豪华的跑车。”
以费俊的工资,想要买这么一辆跑车,至少需要一百年的时间,而且还是不吃不喝的存款一百年,才能买得到这么一辆拉风跑车。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不过费俊也不是小孩子了,早就过了那种攀比的年纪,他现在就想把自己的手给治好,其他的事情,他都不想什么。
不管升职也好,还是加薪也好,能够过日子就行了。
如果每个人都能成为比尔盖茨,那比尔盖茨岂不是成了大路货的代名词?所以看到倩倩姑娘年纪轻轻就开跑车,费俊心中自然不会有什么任何念头。
这就是一个人的命,不能强求。
虽然每个男人都喜欢好车,但也要量力而为,这一点费俊很清楚。
如果有这么一辆兰博基尼在手,费俊都敢说没有一个逃犯可以从他的眼皮子下面逃走。
“这个人怎么看起来对你那么恭敬啊,就好像是……有一种把你捧在手中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感觉,在你面前差不多给人一种小心翼翼的感觉。”倩倩姑娘一边开着车,一边好奇无比的问道。
郝宇道:“他想要我为他治病,既然是有求于我,自然得对我好一些,要是傲慢的话,我能给他看病吗?”。
这个道理很浅显,求人办事那能不把姿态放低一点?
倩倩姑娘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她也想起了老爹说过的一些事情,比如说这小师叔还是一位中医,家传医术,以自己的医术也打拼出了偌大的名声。
“原来是这样啊,难怪我看他对你那么小心翼翼。”倩倩姑娘一边点头,一边说道。
……
童瑶穿着风衣,站在附近酒店天台上面,左手持着望远镜,在她的视野一直都没有离开过那辆十分吸引别人眼球注意力的兰博基尼,一直到那辆兰博基尼离开了她的视线之内,才缓缓收起了望远镜。
童瑶把望远镜放在一旁,弯身拿起了一直放在脚旁的笔记本,然后飞快的在键盘上面敲打着,很快一副城市平面gps出现在了屏幕上面。
上面有着一个小红点,正快速移动着,直到那个红点停在了一家酒店门口之后,童瑶合上了笔记本电脑。
童瑶微微掀开风衣的一侧,右臂上面包扎的绷带上面隐约可见血迹,微微动弹一下右臂都能感觉一阵疼痛。
“黑子,准备动手。”童瑶用特殊的通信方式联系到了另外一位成员,简短的通讯之后,便很快挂断了通话。
童瑶赌得就是郝宇绝对不会想到自己受伤之后,第一时间不是疗伤,而是跟踪他!
事实证明,郝宇也的确没有想到。
(我以为我可以撑下去,但事实证明,看了今天发的稿费之后,我决定还是尽快完本吧。感谢长期以来一直订阅的朋友们,谢谢你们。这一本书,断更过,少更过,坚持过,最后还是走向了烂尾,我辜负了你们的厚爱,在此,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下一本书,会比这本更好,希望下一本书可以有一个好成绩,这个月不出意外的话,新书也会出来,前提是能够内签的话。
真的撑不下去了,能写到今天,我真的努力了,最终还是写不下去了。
再次感谢那一百多个长期订阅的朋友,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的名字,但我还是谢谢你们,谢谢!
这本书这个月,就会完本,谢谢各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