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上面写的是贾诩的生平,《四国演义》想必你应该看过吧。”妃琳佳说道。
张余点头,“看过。”
“贾诩以乱武成名,几经辗转,投效与曹昭麾下,被称为毒士。历史上对于他的褒贬始终不一,贬他的人,大多是那些道貌岸然之士,褒他的人,多数为他的崇拜者。就以贾诩的谋略而言,天下智者难出其右。这上面,是贾诩对于自己的点评,也是他留给自己最后的墓志铭吧。”妃琳佳颇为感慨地说道。
“老朽武威匹夫,虽有报效汉室之心,然天下大乱将至,苟全性命尚且不易,何又谈他。顺势为之,相机而动……”妃琳佳缓缓地念着上面的文字。
哪怕张余文学水平不是很高,但终究是念了16年书的的人。上面的字他认不出几个,可妃琳佳念出来,他还是能够明白大概意思的。
按照贾诩的说法,他还是很想效忠汉室的,不过人家早就看出来天下即将大乱,作为一个平民的他,又能有什么太大的能力。所谓乱武,当时王允和吕布刺死董太师,凉州部将原本打算投降,可王允刚愎自用,概不受降,董太师的手下全部干掉。贾诩作为董太师的手下,自然得给自己找一条活路。于是,他劝说打算解散部队逃跑的李傕、郭祀反攻长安,打败吕布,干掉王允,从而掌控长安。
在这里,贾诩认为,王允刚愎自用,若趁机收复凉州军,或许能扶大厦于将倾。可王允欲将凉州军斩尽杀绝,非但自不量力,且心胸狭隘,难成大事。把长安交到王允的手中,怕是也不会好过。覆亡也是早晚的事儿。
干掉王允,李傕、郭祀掌握长安,贾诩虽是一文臣,却也保护了很多汉臣。到了后来,甚至还帮助皇帝逃出长安。只是没有想到,曹昭挟天子以令诸侯之后,甚至暗藏废立之心。表面上以周公自居,其子篡位已经不是秘密。
“袁术汝子狂妄称帝,终兵败寿春,传国玉玺再无音讯。观袁术生平,最细幼子,老夫断定,术必派人护幼子携玉玺前往袁绍处,以图安身。老夫暗遣死士,半路截杀,将玉玺夺回。此宝未交张绣,未献曹昭,其心有二。一望汉室能兴,献于圣上;二为他日,用作保命。呜呼,曹辟称帝,暗使人仿造玉玺,只言徐珍从术处得来,无非造成受命于天之像……”
卧槽!
听妃琳佳念完这段,张余不禁咋舌。若是这样,岂不是说,妃琳佳让自己收起来的玉玺,真的就是传说中的传国玉玺!
妃琳佳顿了顿,接着又小声念道:“后辈小子能到此地,亦是有缘。传国玉玺可自行带走,另有一宝《毒策三疏》,可滴血认主,但唯有与此宝有缘之人,才得成功。老夫于奇门遁甲亦颇有涉猎,现将阵图留在最后,参悟之后,便可自行毁掉。然,老夫之枯骨,尔等切莫惦记,行至此地,已是最终。若再想妄图寻之,必当陪老朽葬身于此!”
“原来是要滴血认主……”张余唏嘘一声。
怪不得自己用真气灌入,一点用处没有,原来是这样。
妃琳佳显然看出张余的心思,露出微笑,“你想试试……”
“有这想法。”张余直截了当。
“那就试试吧。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法器。”妃琳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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