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云翎开车回到了盛家,见偌大的客厅里竟然没有见到方婉云,眉毛一挑,对着守在一旁的佣人道:“我妈呢?”
佣人接过他递过来的西装,恭恭敬敬道:“下午的时候老爷回家带着夫人去外面聚会了。”
盛云翎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看了沙发上自己母亲织到一半的毛衣,对着佣人道:“吃饭吧。”
饭吃到一半,庭院里就传来了声响,盛云翎放下碗筷,从餐厅里走出来,就见门口盛凌天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一张脸上充满不悦。
盛云翎收回眼,面上依旧是温和的模样,走到盛凌天面前,叫了一声:“爸。”
盛凌天看了他一眼,脸上表情一缓,他身后方婉云小心翼翼走了过来,委屈的叫了一声:“凌天………”
盛凌天脸上立刻重新浮现出怒气,看也没看方婉云一眼,怒气冲冲的上了楼。
“凌天!”方婉云急急忙忙跟了上去,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她四十多岁的人了,声音却娇滴滴的,像是二十来岁的女子。
盛云翎看着两人的身影消失在了楼梯口,才慢慢收回了视线,对着从外面进来,下午跟着盛凌天一块去了的佣人道:“怎么回事?”
他对下人一直都是和颜悦色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盛家的佣人都有点怕他。
“今天下午夫人跟老爷去聚会,夫人不小心把红酒倒在老爷朋友的西装上了。”
“然后呢?”
“吃火锅的时候,夫人撞到了桌子,把火锅弄翻了。”
盛云翎想象那鸡飞狗跳的样子,嘴角勾了勾,温和道:“我知道了。”
佣人忐忑的看了盛云翎一眼,小心翼翼的退下了。
盛云翎坐在沙发上,拿起方婉云织到一半的毛衣看了看。
他一直知道,他母亲这样子的女人,适合养在家里,却不适合带出去。
她是小家碧玉型的女人,适合养在深闺,她没有盛夫人那种压得住场子的气场。
就好像茉莉花,简单是简单,却不适合在重要场合镇场子。
清粥小菜,吃几口是新鲜,吃一个月,那就是寡淡了。
盛云翎想到这里,忍不住笑了笑。
他手指抚过毛衣,听着楼上传来的争吵声和哭声,眼眸微微暗了下来。
盛凌天差不多应该已经后悔了,他带方婉云出去,方婉云没有一次不闯祸的,他对她的感情,现在也差不多能看清了。
不过已经晚了。
盛氏已经在他掌控之下,而他,还没有那么大方,要把它还回去。
他抚着毛衣柔软的皮毛,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
所谓爱情,就是如此。
没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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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张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