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缓缓接过酒囊来,道了谢,又怔忡许久,方才拔开囊塞,仰脖喝下一大口酒。
酒很烈,是军中士兵最爱的烧刀子酒,于今夜畅饮,真是再好不过。
锦瑟抱着酒囊,低头轻笑起来。
见过了他安然无恙的人,参加了他的婚礼,喝了他的喜酒,终究,也足够了。
该满足了。
那天晚上,慕容槿风没有再来找她。锦瑟虽微微有些意外,却也求之不得。
从后半夜她便开始往城里走,可是右腿已经痛到毫无知觉,行路万分艰难,一直到翌日早晨,她才终于回到城中,已经又是一身狼狈。
她身上没什么银两,唯有搜出了身上仅余的一些饰物,加上身上的那身近卫服一起拿去当,没想到却只能当到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根本不够她回青越。
锦瑟站在当柜外出神,那掌柜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目光停留在她头上仅余的一支素玉钗上,方道:“姑娘,若真是缺钱,便将你头上那支钗摘下来,小老儿可考虑再给你五两银子。”
锦瑟怔了怔,抬手抚上自己头上的玉钗。那是姐姐送给她的最后一件生辰礼物,她从来舍不得离身,想了想,还是摇摇头,转身走出了当铺。
用一两银子买了一大包仲离特有的馍饼当干粮,又使二两银子买了一头驴,将最后二两银子兑成铜板,锦瑟就这样上路了。
驴子自然比不得马,却因锦瑟如今腿脚受了伤,成了再好不过的代步工具。唯一让人忧虑的是这头驴走得太慢,吃得又多,每日锦瑟喂给它的馍饼比自己吃的整整多出两倍。找这样算下去,再走不过十日,她准备的干粮就会吃完,而这头驴子不过驮着她走了十分之一不到的路程。就算再将剩下的盘缠都用来买粮食,也是不够回到那依山的。
锦瑟觉得很愁,每每犯愁得厉害时,便总是吃不下东西,那头驴子便会伺机再从她手里抢了吃的去,吃得多了,脚程仍不见加快半分,于是锦瑟愈发的犯愁。
直到有一天早晨,她自晚上露宿的地方醒来,身边竟连驴子的踪影也没有了,方圆五里之内亦不见人烟。没有驴子走不了,没了干粮更走不了,于是锦瑟愈发没了力气,仍旧躺在原处,只想着听天由命。
没想到却因祸得福,第二天她就遇上了一队过路的商旅,大约是她脸上脏身上旧的模样实在太让人可怜,那队商旅就带上了她,到了夜间投栈也算上锦瑟一份。
自此,锦瑟才终于得以靠别人的救助,不再风餐露宿。
这天晚上她痛痛快快洗了澡,商队中的女眷又借了她两身衣衫,整个人才终于又整洁起来。没想到沐浴换衫出来,商队中年纪稍长的女眷看她的眼神便都不一样了。
“哎哟,我只当我们拣了个野丫头,却未料竟是个十足的大美人呢!”
“可不是,瞧这模样俊得,真是要将公子的几位夫人都比下去了!”
她们口中的公子是此商队的领头人,姓商,名南承,约莫三十的年纪,生得亦是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却没有什么公子哥做派,单看他亲自领商队从仲离前往青越送货物,便瞧得出是个能吃苦的人物。
几个婆子将锦瑟上上下下打量了许久,又有人道:
“模样是生得俏,只可惜啊,实在太瘦了些,可见这一路上必定吃了许多苦,回头定要好好养养身子。”
“养身子这事哪还用你我/操心?依我看啊,就冲这姑娘这模样,很快你我都要尊称她一声主子了!”
几个婆子顿时都心领神会的笑起来,锦瑟心头却微微一紧:“各位婶子这话是何意思?”
其中一人上前拉了锦瑟的手道:“我们家公子啊,是个怜香惜玉的主。你这个模样,被他瞧见了,能不喜欢吗?到那时,你吃香的喝辣的的不说,我们不得叫你一声主子吗?”
锦瑟蓦地变了脸色,缩回自己的手:“还请众位主子莫要瞎说。”
几个婆子见状,只道她是害羞,又嘻嘻哈哈说了几句,便各自散了。
锦瑟没想到当天晚上,商南承忽而就让人找了她。
锦瑟腿脚仍是不好,一瘸一拐的走去见他时,他正坐在客栈花园之中赏月,抬眸见到锦瑟,淡淡指了指对面的座位:“坐。”
锦瑟依言坐了下来。
其实救起锦瑟的时候,他只是看了一眼点了个头,两个人根本十足陌生,他却半分陌生的神态也没有,看着锦瑟,淡淡道:“敢问姑娘贵姓?”
锦瑟顿了顿,道:“姓梅。”
商南承抬眸,沉静的目光自锦瑟脸上扫过,忽而淡淡勾起了嘴角:“尚某并无恶意,为何姑娘却要报上假姓?”
此人眼光实在锐利,锦瑟沉吟片刻,又道:“是我小心之心了,我姓金。”
商南承淡淡点了点头,又道:“不知金姑娘家住何处,家中还有些什么人?”
锦瑟蓦地想起下午时分那几个婆子说过的话,心头不由得又防备了几分:“我家在青越,家中父母俱在,还有三位兄长。”
商南承仍旧点了点头,似乎对锦瑟的话照单全收:“那金姑娘可曾许了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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