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样坚苦的环境,都阻止不了一个心怀梦想的人。这句话,曾经被很多人用来装饰自己需要需要励志的人生。
包括大齐王朝的最风骚丽人——丽婕妤。她遮住了自己的弱点,瞒过了目光如贼的芳贵嫔,甚至为了达到目标,不惜拿出十二分的力气,在皇帝的身下伪装了无数次**。没有人可以叫得如此声嘶力竭,只有丽婕妤。
为了早日实现自己的伟大梦想,她把芙蓉姑娘召来了。
召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了解一下最近淳容华的动向,以及自己的计谋落实情况是否如预想的一样完美。
芙蓉的汇报很详尽,淳容华前几日的确是病了,而且病得不轻。正如萱承徽得到的情报所称,皇上去了两次,都没见到淳容华的面。储御医说龙胎倒是无碍,只是莫名其妙地身子弱了,总是各种不适,终日昏昏沉沉的。
不过,储御医到底是技艺精湛,淳容华接连服了几日药,今天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脸色也有点恢复红润,估计不久便可以出门。
听到这儿,丽婕妤显得有点失望。又问:“那帕子还用着吗?”
芙蓉本来就长得清秀老实,在丽婕妤面前更是表现得老实:“用着呢。每次轮到我当值,便连盒子一起换掉,神不知鬼不觉的。”
丽婕妤赞许地点点头:“好,你以后要加倍小心,听说福熙宫那个行侍宫人寇玲珑是出了名的精明。可别让她看出破绽。”
“放心吧娘娘,淳容华如今有孕,牵扯了她大部分的精力,对这些杂活她早就不如以前上心了。不过,娘娘,那帕子上究竟是什么药?”芙蓉内心还是隐隐地希望,丽婕妤并不是那么恶毒。
“这个你就别多问了,反正不会是致命的药,御医不也说了,没有影响到龙胎嘛。本宫虽说不喜欢淳容华,但也不会要你去冒险啊。”丽婕妤笑得一脸虚假。
这是要搁以前,芙蓉兴许还会感动,可当她听了储若离的话,知道这药用得不好,保命便可以变成送命之后,她对丽婕妤已经没有了半点好感。
虽然心里这么想,芙蓉还是没表露出来,甚至面带感激地说:“谢谢娘娘体恤。”
丽婕妤从怀里掏出个东西,塞到芙蓉手里:“你妈的病怎么样了,这个拿去给她补补身子吧。”
两句话衔接得太快,显得对芙蓉母亲的身体状况其实并不关心。
不过芙蓉不管这些,照单全收。
既然收了礼,那丽婕妤就要提点新要求和新目标了。
“这么看来,这招还挺灵的。”
“是的,淳容华一天要洗好多回手,所以用得多,且这个又不比吃食和用物那样惹人注意。”
“嗯,不过,竟让储若离给治过来了,看来以后还要加强。你看看,还有什么法子,可以加重些用量?”
此话包含的恬不知耻,着实让芙蓉暗暗心惊。别说是自己被逮个正着,为求自保不得已才倒戈相向,若是早发现她竟是如此心狠手辣之人,只怕自己不会那么轻易答应为她服务。
“这个奴婢得想一想,一时也没有好的法子,也要留意一下淳容华的起居习惯,才好做定断。”
“嗯,一定要快,你尽快啊。”
急,的确急,眼见着春天过去,夏天很快便会到来,淳容华那个骄傲的肚子到时候一定会戳得丽婕妤双目喷火。所以丽婕妤没忘了再加一句:“事成之后,自然你是功劳最大的,别说给你娘治病,要什么都可以商量。”
丽婕妤笑得很甜蜜,跟一朵花儿似的。可芙蓉却看见这艳丽的花蕊里,流出了乌黑的毒汁。
春天的确很快过去了。
这个春天有几桩值得庆贺的事,比如它孕育着莫瑶肚子里的宝贝,比如它带来了莫琨的消息,而对于民众来说,最大的喜事就是皇室里终于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肖沛青终于在柳絮纷飞的时候,如愿以偿地嫁给了麦潜。十里红妆走过了京城最繁华的太安里,老百姓拿出了比以前围观皇室婚礼高出数倍的热情,将太安里堵得水泄不通。
要问原因,有点惊世骇俗。
麦潜将军骑着高头大马,胸佩喜花,自然是威风八面,孤清帅绝。
可这不希奇。京城的群众,那也是口味被养刁了的群众。能引起他们这么强烈的围观欲的是新娘——肖沛青——青郡主。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哪一场婚礼,新娘没有红盖头,没有大花轿。青郡主与麦潜并肩,骑在一匹雪白的骏马之上,一身戎装,英姿飒爽。
往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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