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商贾王公之流,怎么可能认识一个农家女的郎君。
少女却是当真了,当下就描述了起来:“他长得不高,也有些瘦弱,但是模样可俊了,皮肤白白的,脸蛋小小的,笑起来眼睛很亮,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呢……”
她不说话了,因为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
她不解地看着他们。
其中一个人笑着说道:“你形容的分明是个姑娘吧。”
也有人道:“哪有你这样形容人的,要真按照你说的去找,这家酒馆里就能一抓一大把。”
有人善意道:“小姑娘,你不知道他的住址,那他的姓名,你知道吗?”
少女摇摇头道:“我只记得他的长相,其余的都没有来得及问。”
自己郎君的住址不知道也就罢了,可是连名字都不晓得那可就说不过去了,看起来,这位姑娘的郎君不是什么好货色,估计是看她心眼实诚,就想取得一段露水情缘之后拍拍屁股走人了。
周围的酒客不由纷纷叹息。
少女知道他们不能帮自己,失望地垂垂头,一时难过得没了话说。
酒楼的管事闻声赶来,却见二楼里站着两个衣着寒酸的爷孙倆,这岂不是掉了他们秋酿楼的档次嘛!
他当即喊了几个身材高壮的奴仆跟着,亲自到了他们跟前,先是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几眼他们的衣着,客气问道:“两位客官,也是来吃酒的?”
少女一本正经道:“我们是来寻人的。”
“既然不是来喝酒吃饭的,那麻烦二位出去,外面人多,说不定好找些。”管事虽然嫌弃他们穿着寒酸,但面上却仍是客客气气的。
秋酿楼毕竟是个大酒楼,他们也不会当着人的面看碟下菜。
少女倒是信了他这话,赶紧道了声谢离开,却见老头子眼神直勾勾地盯着酒桌上的银两,还不自觉伸出了手。
少女哪里能容他拿,正要拍掉他的贼手,老头子眼睛动作速度,一下子抓起了银子赶紧往怀里揣。
两人拉扯间却误把银子打翻在地,骨碌碌地散落开去。
老头子懊悔不跌,气得甩开她的手,猫着腰去寻,却见银子正好滚落在一个人的脚边。
老头子正要去捡,少女却先快一步走了过去,一把抓住这人的胳膊,惊喜喊道:“相公!”
一时间众人目光纷纷落在这人身上,其中有些人看得面熟,冷不防一个激灵,却是一下子瞧出了这人的身份,当即惹来不少议论。
有人笑嘻嘻喊道:“这小姑娘的郎君竟是他啊!”
有人则好奇问道:“他是谁?”
“你竟然都不认识他?前段时间,燕王和萧二爷争风吃醋这件事,你听说过没有?”
“这事都传疯了,我当然知道!”
“你可知道燕王和萧二爷是为了谁争风吃醋吗?”
众人难得有此默契,这会纷纷笑喊道:“可不是就是混遍京城大小青楼,独占一枝红袖招的简家二公子!”
不少人半信半疑地看向少女抓着的少年,惊疑道:“那这人……”
看客便微抬下巴指了指:“喏,就是喽。”
“果真是名不虚传啊,搂着欢场上的姐儿不够,还要去招惹山野里的小村姑。”
“连燕王都敢招惹,普天之下还有他怕的人吗?”
“这叫什么,这叫男女通吃混遍天下也不愁哈哈哈……”
眼看酒楼里的议论纵笑声越来越响亮,连外面街上的行人都不由投过来好奇的目光。
管事怕影响酒楼的声誉,就笑着上前,先是和简照笙打了歌招呼,接着看向简锦,问道:“简二公子,这两位客人,您可认识?”
简锦看着少女一双明眸大眼,心中既觉得熟悉又陌生,但总归她不认识这个空口就喊人相公的少女,坚决地摇了摇头。
少女嘀咕道:“相公,你不记得我了吗?”那她就帮相公记起来,“当日蚕花节,你接了我的绣球,那就是我的夫君了呀。”
众人恍然。
原来还是抛绣球认识的,这也没什么稀奇。
简二公子本就是生得面皮白净,唇红齿白,乍眼一看就像是个女儿家,要不然燕王怎么会看上呢,又怎么会和萧家那混世魔王起了争执呢。
可是……
众人好奇的目光不禁投向正一脸困惑的简锦。
就算这姑娘说的是真话,简二公子也未必会认啊。
人家是侯门子弟,侯门望族最看重的就是门第,这姑娘出生乡野,又怎么能入得了甄侯府的眼呢。
到时候定然是要竹篮打水一场空,白白地耗费了年华。
众人看着这个少年举止天真,模样活泼,不由起了恻隐之心。
周围投来的注视越来越热烈,简照笙忍不住沉声道:“二弟,这位姑娘,你到底认不认识?”
简锦却皱着眉头一言不发,蚕花节的片段却渐渐地涌回了脑海。
先记起来的是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然后,她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个在轿子里笑嘻嘻脱下绣花鞋的少女。
简锦有些不确定地问道:“林娇?”
少女高兴地哎了声,亲昵地挽起了她的胳膊,笑吟吟道:“我就说嘛,你是我相公又怎么会不认识我?”
看到他们亲密的举动,轰的一声众人炸了。
果真如此啊!
简二公子当真和这姑娘有一腿!
简二公子真真是风流,有了萧二爷不够,有了燕王不满足,还要去招惹一个好好的姑娘!
这简二公子,当真是风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