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每天上午和下午都泡在后花园里。剩下的两个中年妇人,一个则是他们请的钟点工,每天上午工作三个小时,将要做的工作做完就会离开;另外一个则是专职煮饭工作,她每天上午九点钟准时出门买菜,前后大约一个小时。
这些情况对公孙雨晴而言,当然是令人振奋的。只要掌握机会,偷了画后再逃跑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这么多年来,身为一个聪明的神偷,身为一个没有一次落入法网的神偷,安全永远都是第一要素,虽然公孙雨晴了解了这些情况已有好几天,但她一直没有行动,是的,她要等。偷东西之前,等待越久越好,盯东西越牢越靠得住,但在行动时,则是要行动越快越好,如果快得让人看也看不到,那就大功告成了。
日子又过去了一天,这是星期三的晚上,晚上八点半时,公孙雨晴决定动手了!是的,欧阳革新不在,两个司机和那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也不在,只有那个煮饭的中年女人和后花园的花匠在别墅里……当然,还有一条狗,当然不能忘记这么重要的一件事情。狗,通常都是小偷的天敌,即使是神偷。神偷更怕狗。
夜,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这对一个经验丰富的小偷而言,这样的夜晚,是多么适合去好好大显身手一番啊!公孙雨晴在干大事时,向来喜欢乌黑黑的夜晚,因为在她的心里,总觉得如果真的东窗事发,需要逃跑的话,但因为是在乌黑的夜里,别人怎么也看不清自己的脸,这总是好的。
翻,翻过那条插满了碎玻璃片的围墙,奇怪,为什么狗却不叫?公孙雨晴正因为怕狗,所以才特别选了离狗窝最近的地方入室,但是却没有预想中的狗吠!但管不了那么多了,狗总是狗,公孙雨晴可不会认为狗具有人的智慧,会躲在黑暗里,等她下了地才冲出来咬自己一口。
不过,这么多年来,她从来没有失过手,这可不只是靠她那点儿运气,她靠的可是头脑。不管怎么样,小心总是上上之策。公孙雨晴落地之前,仍然将早已准备好的一个又香又大的肉包子扔向了狗窝。嘿嘿,别说是吃,只要那蠢物上前闻上一闻,保准它乖乖的睡到后天早上不可。溜下墙后,公孙雨晴等了好一会儿,确定没有什么让她不放心的情况后,这才用极快极轻的速度往房子那儿跑去。
黑暗。黑暗对一个小偷来说,的确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公孙雨晴经过多年的训练,对于在黑暗中行动早已是熟能生巧了。没多久,她就绕到了别墅的后面,找到了别墅后那条又粗又长又硬的排水管。“呸呸!”黑暗中,公孙雨晴往手上吐了两口唾液,将手用力的在身上擦了擦之后,抱住了排水管,“哧溜”一下,她娇小的身体便像是条蛇一样往上滑去。
终于到了欧阳革新的卧室门口,一楼客厅里传送过来的幽暗的光让公孙雨晴莫名产生了一种危机感。但想到很快就可以将画弄到手,然后全身而退,公孙雨晴又兴奋起来,她瘦小的身体紧紧贴在黑暗的一角,等了许久,发现的确没有人在附近之后,这才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光滑而薄薄的白铁片,她闪身到卧室门口,将白铁片往门缝中轻轻一插,门在无声无息中开了。公孙雨晴在幽暗中露出一个得意洋洋的微笑,闪身进了卧室,然后轻轻将门关上了。
卧室里没有一点光亮,公孙雨晴站了一会儿,稳定住自己快乐的情绪,这才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微型照明灯,打开灯,公孙雨晴开始打量这间很大的房间。没多久,她就看见了一幅画。那幅画就挂在靠着床的那一面墙上。
公孙雨晴呆呆的征在当地,愣了很久之后,她终于叹了口气。她确定: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样的画更难看更奇怪的了。她不敢确定画上的是不是真的是一只兔子,公孙雨晴从来没有看到过长着老鼠耳朵、大象鼻子、狗尾巴、袋鼠脚的兔子。但是这幅画总算还是值十万元钱的。不管是什么怪物,她都要将这画拿回去。公孙雨晴朝着画走过去。就在她的手刚刚碰到了画时,突然门口传来了异样的声音!
这是一种公孙雨晴听起来非常熟悉的声音!公孙雨晴去别人家“借东西”时开门的声音就是如此。一身冷汗之后,公孙雨晴目光一闪,立刻关掉了照明灯,她闪身躲在了衣柜后面。她刚站好,一道幽暗的灯光便射了进来,接着一声轻微得几乎听不到的关门声后,屋内又陷入了一片黑暗。
黑暗没有维持多久,一道亮光在黑暗里突然亮起,直直的射在了墙上的画上。黑暗中的公孙雨晴听到了一个女孩倒吸了口冷气。
“天啦,我一定上当了。这么幅丑八怪怎么也不可能值十万。”女孩轻轻的声音传到了公孙雨晴的耳朵里,“上当了,一定是上当了,我说怎么进来得这么顺利?一定是有问题,而且是大大的问题。”女孩边说着,边往画走来,没多久,她就站到了画的前面,出神的看着墙上的画。她太用心了,居然没有注意到与她几乎是同一水平线的黑暗中的公孙雨晴。
但公孙雨晴却看见了她。
雪白的灯光反射在女孩的脸上和她那艳红的衣服上,公孙雨晴如果不是及时捂住自己的嘴巴,只怕已经发出了杀猪才有的尖叫!麦甜。居然会是她在富贵街的钻石巷遇上的那个古怪的麦甜!
就在公孙雨晴发呆的时候,麦甜已经伸出手,毫不客气的将画取了下来!
“唉,好歹也值十万。”麦甜说着,将画卷了起来,看样子就要准备离开了。
到手的肥肉怎么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吃进别人的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