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难得的默契了一回。毕竟,她们都不想让冯氏知道,他们两个方才亲上了。
冯氏细细的瞧了瞧两人,觉得二人之间的气氛古怪,可不像是没什么的样子。
卫谚从地上站起来,走向被他扔在院子里的木盆,把盆捡了起来,拿着盆进了厨房。
冯氏这才瞧见院子里的水,便小声的看着凌霄问道:“初柳,你们该不会是动手了吧?”
这水盆在院子里,还撒了一地的水,这很显然是动手了啊!
“没有,婆婆你莫要多想,我和卫谚什么事儿都没有,更没有动手。”她们是没有动手,只是动了嘴儿而已。
“可……”
凌霄直接打算冯氏的话,十分认真的看着她的眼睛道:“真的什么都没有,时候也不早了,婆婆你快回房睡觉吧!”
她说完,便走上了台阶,往厨房而去。她手方才撑地了,得去洗个手。
凌霄进了厨房,此时卫谚正舀了锅里的热水洗着手。见她进来了,便停下了洗手的动作,直接从她的身边走过离开了厨房。经过她身边的时候,他还有些羞愤的瞪了她一眼。
凌霄本想简单的洗个手就回房睡了,可是她发现,她的头发在洗澡的时候被打湿,刚才摔地上的时候,头发上沾上了土,把头发弄脏了。所以,她不得不,往锅里添了些水,生了火,烧了热水洗了个头。
晚上洗头这头发实在是难干,凌霄把头发用棉巾擦了许久,擦干了才敢上床睡觉。不过她睡觉的时候,还是把头发垂在床外的。棉巾擦干的头发,还是有些水气,还得晾晾才行。
这一夜,卫谚有些难眠。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林初柳舔他唇时的触感,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让他觉得有些口干舌燥。
这一夜,卫谚经历了青春期的男孩子都会经历,而他却第一次经历的事情。天才刚麻麻亮,他便起了床,悄悄的在院子里洗裤子。
凌霄跑步回来,忽然发现晾衣杆上有一条孤零零的裤子。她一瞧,发现那裤子是卫谚的,大早上的就把裤子洗了,这卫谚当真是够勤快的啊!凌霄回屋换了身衣裳,简单的用湿毛巾擦了一下身子,便去了厨房准备早饭。她跺了一颗白菜,和一块儿三分肥七分瘦的花五肉,把两样东西混在一起拌了馅儿,用昨天晚上便和好的面包了包子,熬了一锅稍稍有些清的白粥。
冯氏和卫谚已经有许久未曾吃过凌霄蒸的包子,所以吃早饭的时候,两人一人吃了五个大包子和两碗白粥。
吃完早饭,冯氏让卫谚洗碗,然后拉着凌霄进了房间为她梳妆。
凌霄又换上了冯氏为她做的那一身新衣,冯氏给她梳了那天晚上给她梳过的十字鬓,戴上了两朵橘红色的绢花和一根银簪。冯氏本想给她再插一根鎏金的簪子,但是却被凌霄拒绝了,她不想太过张扬。若是村中的人见她穿金戴银,少不得又要乱猜乱想,引得她家再次被贼人光顾。
除此了给凌霄绾发,冯氏还给她描了眉。因为她皮肤白皙,所以并未给她上脂粉,只是给她的唇上点了些胭脂而已。
虽然只是十分简单的描了眉,上了些胭脂,这凌霄却如同变了个人一般。绾起所有头发的是妇人鬓,让她看起来温婉了少许。被描弯的柳眉,让她的眉宇之间多了几分温柔。嫣红的朱唇,更是显得她肤色白皙粉嫩,这脸就如同娇艳的花朵儿一般。
“婆婆你当真是好手艺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凌霄不由朝背后的冯氏伸出了大拇指。都说胖子都是潜力股,这话当真是一点儿都不假,她不过瘦了一些,再经她婆婆的手这么一打扮,瞬间便好看了许多。虽然算不得倾国倾城,但是也算得上是小家碧玉。
冯氏拍着她的肩膀夸赞道:“是你生的好看!”
她这儿媳妇儿今日去严府为那小小姐庆生,虽然说她是那严府小小姐的救命恩人。但是像严府那样的高门大户,难免会有瞧不起她们这些乡下人的人。说实在的,她这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怕儿媳妇儿在严府被人看轻受了委屈。
凌霄装扮好了便拿着装了布偶的包袱出了房门,卫谚在院子里用剩下的粥喂小鸡。忽然瞧得上了妆的凌霄从屋内走出来,他便瞬间愣住了。
这当真是他家那面丑心恶的恶妇?虽然那天晚上,他也瞧见她穿这身衣裳,梳这十字鬓,但是今日她却比那晚好看了许多,这可能是因为上了妆的缘故。
见卫谚看着自己楞住了,凌霄有些得意的扬着下巴,用手指转着耳边的碎发道:“姐好看吧?是不是快要被姐迷住了?”
这林初柳的身体就是个潜力股,她还没完全瘦下来就这么好看了,若是瘦到正常人的体重,那绝对也能算得上是个美人儿。到时候她就离了这卫谚,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上辈子没有谈过恋爱就死了,是她最大的遗憾,所以这一次她一定要好好的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