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启政去找秦九洲,一进他公司的办公室,就往地板上栽了去。
秦九洲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侄儿在自己面前摔了一个结实,急忙扔下手上正在看的文件,过去将人扶去,却发现他在发高烧,身上烫得不得了,心里不由得一惊。
这小子之所以从小会被惯着,主要原因,他是早产儿。
是的,阿政从刚刚一生下来身体就不怎么好,几次险些夭折了去,一次次的发高烧回回能把家里人闹一个鸡飞狗跳。
为了保住这小子的命,家里没少花心思在这上头。
他呀,七八岁的时候还在时不时发烧,身体娇贵的不得了。这万一不顺心了,一哭一闹,体温就能闹腾上来。
为了能让他好好养病,家里对他的处理方式是:散养,不逼着,凡事顺着,就盼着等他发育了,将身体里的毛病全给带了去。
所以,他是家里最无法无天的二世祖,每个人都让着他。
后来,随着慢慢长大,发病的频率渐渐就小了,这些年,他已经很少听到他高烧不退的消息。
“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身上还这么烫,不行,得去医院让大夫瞧瞧。”
秦九洲想打电话把阿中叫来。
可韩启政把手机抢了,摇头,虚弱的拒绝:“不去。”
“为什么?”
秦九洲皱眉,摸他的额头,焦烫焦烫的,他是好些年没遇上他这样了,心时不免起了担忧:
“都烧成这样子了,你还想闹什么别扭?韩启政,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可他还是一径摇头,态度很坚决:
“小叔叔,我要是一进医院,家里头的人肯定都得惊动。这要是万一让我爸妈知道我在宁市闯了这么大一个祸,那么,我和芳华的事,真的就悬之又悬了。
“小叔叔,就让我在这里睡一睡吧!你自己不就是一个现成的大夫么?直接给我配点药吃吃就好。没事的,我现在已经不比小时候了。只要烧一退,我就回北市。
“芳华说要冷静,那我就给她时间冷静。爸妈那边,我得去安抚好。再不能生半点事出来了。我要好好的熬过这一年。
“我要娶她的,一定要娶到她。小叔叔,你不知道我有多爱她,我多害怕失去她……”
这小子,也不知怎么的,抓着他的手,一再的陈述他爱芳华,还哭了,稀哩哗啦的,泪流满面的,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唉,他还和小时候一样。
那时他但凡有得不到什么东西时,就跑来和他哭诉,装可怜,搏他同情,哄他帮着想办法,然后,他坐享其成。
秦九洲听着,看着,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昨儿个,芳华在他面前哭,今天换这小子哭,真是要折磨死他了。
在这些个侄女侄儿当中,他是最惯着阿政的,他总觉得这小子活得比他舒服多了,因为身体问题,谁也不敢欺负他,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不用藏着掖着装着。
他呢,他不一样。
从家族方面来说,他是家里最小的长辈,得有长辈的样子,不能和晚辈一般见识,得处处让着他们,管着他们。
从个人生活学习能力上面来讲,他的脑子比别人活,智商比别人高。
是的,读书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容易,而生活中没有值得他太过期待的人和事,可令他做事有冲劲。人生的每一步都按着他预先设计好的方向在走,平淡的生活,没有大惊大喜大的起伏,他觉得特别的没成就感,渐渐的,就少年老成了。
可这种滋味并不好,太寂寞。
人有七情六欲,就该高兴的时候笑,不高兴的时候发脾气,遇到挫折时会失落迷茫,受到惊吓时会害怕……人就该拥有各种情绪。可他没有,总是表现的异常冷静。
哦,不,最近,他的情绪波动比较大,也出现了某些焦躁与不安——因为芳华,那个女孩,能扰乱他的心境,挑动他的欲念,让他控制不住的去想她,牵挂她。
而这个女孩,也正是让阿政现在在他面前痛哭流泣的主因。
说真的,他真见不得这小子哭,大约是因为长辈意识太强了,又和他走的最近,但凡他遇事,他都会帮忙。
他看得出来,他对芳华是真的用情很深。
古人云:君子当有成人之美。
可他都已经忍着不去有所作为了,还想让他怎么样?
难不成,他该精心策划一件事情,直接让这俩孩子把证领了,硬是将这生米煮成熟饭吗?
倒也不是不可能,只要他愿意去做,还是有法子的。
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再说了,这小子这脾性,要是不好好改改,就算把人娶进来了,又能怎么样?
整不好,婚内还会鸡飞蛋打,到时,难道还要让他去收拾烂摊子?
婚姻的是自己的,得靠自己去经营,别人根本使不上力的。
恋爱也是自己的,怎么维系两个人的感情,只能凭自己的本事来。
所以,他不会再同情他。
结婚不是小事,得担起作为一个男人必须要担的责任,不是哭哭闹闹就能把问题丢给别人,让别人来操心的,只要他一日没完全长大,就一日没资格娶人家。
他不想芳华活活被他糟踏了。
因为,他会心疼的。
是的,在阿政和芳华之间,他的心,偏向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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