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
我觉得,这皆是意料之中的事。
我没有将秦朗之事透露给任何一个人,我很清楚,但凡透露一个字出去,对于他,会是怎样的结果。
我只能将它深埋在心里,让它变成了一颗刺,扎在我本就不算强健的心房之上,时时处处,隐隐作痛。
我不得不承认,从前世到今生,我都是个有心灵洁癖的姑娘。
这种洁癖不在于外表的肮脏与否,而在于内心,在于我所崇尚守护的东西,比如道德,比如爱情,不容许一丝一毫的亵渎。
比如前世,云栖曾在学校的交响乐团担任指挥,期间一个演奏大提琴的女孩子,漂亮的法国留学生,曾经对云栖产生了些爱慕的情愫。
原本,云栖这样校草级别的人物,对他有想法的女孩子简直不要太多,趋之若鹜挥之不去,他自己都常常感到不胜其烦,多了个法国芭比娃娃,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我并没有过多在意,但问题便出现在了一张照片上。
那女孩子拉得一手好提琴,汉语水平却不如她的琴艺那般高,于是修过法语的云栖,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她在乐团里的翻译。
某次排练过后,大约是云栖觉得这女孩子的演奏有些瑕疵,于是近前与她沟通,并顺手帮她拂去了长发上沾着的一点纸屑。
这一幕却被其它同学用手机拍了下来,大概是觉得自己拍的唯美,便发在了学校的论坛上,且十分恶俗地命名为“怦然心动”。
不过几小时后,这照片便被唐薇薇转发到了我的手机上。
彼时,我正与排练结束的云栖一起吃着晚餐,被这照片成功地呛了一口,咳得满脸通红。
云栖便体贴地过来给我拍背,顺便瞥到了我手机上的自己,淡淡地说了一句:“你这闺蜜,也太无聊了。”
无聊么……我将自己缓了缓,盯着云栖的双眸轻笑道:“敢不敢打个赌:我能猜到,你给这姑娘弄头发的时候,心里想得是什么。”
他便嗔怪地望了我一眼:“你也这么无聊?”
“就说敢不敢。”
“有什么不敢。”他一脸无所谓的坦荡。
“好。”我向前探了探身,刻意靠近了云栖,盯了他的双眼一字一句道:“你当时心想:这女孩儿,好美。”
他愣了一下,随即伸出手指弹了弹我的额头:“什么呀……敢情你吃醋呢?”
我却一动不动,依旧盯着他的双眸,脸色渐渐黯了下来。
云栖被我盯得有些发毛:“干嘛?真以为自己会读心术呢?”
讲真,虽然前世的我也与万千少女一样,迷信过星座研究过塔罗,但读心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我并没涉猎。
但出于对研究人心理的兴趣,我曾去选修过整一年的心理学课程,期间有一门,叫做“微表情研究”。
感谢这门课程,让云栖方才眼中那一瞬间的惊慌、错愕与愧疚,被我捕捉个正着。
那转瞬即逝的表情,犹如一根刺,扎得我心头一颤。
“好吧好吧,她是挺好看的。”云栖捏了捏自己眉心,换上个哄小孩儿般的柔软语气,“但她可没我们家馨月好看啊!”
把手放在眉骨之间,这是人感到羞愧的时候常用的一种动作,目的是建立一个视觉阻碍,以掩盖自己真实表露的情感。
当我像背教科书似的回忆起这个经典段落,嘴角不禁挂上了一丝冷笑:“你对她有好感,为什么不敢承认?”
我一而再的逼问,终令云栖有些恼火:“一张被偷拍的照片而已,你吃得哪门子飞醋?我跟女生合影的照片多了,也没见你这样在意过!”
的确,他出席各种公共场合,与形形色色的女孩子合影的照片简直不要太多,其中被勾肩搭背被挽着手臂的比比皆是。
但它们都与这张不同,不同之处在于云栖的眼神。
那种眼神,前世我曾在云栖看我的眼眸中见过,今生亦在秦朗望向我的目光中读懂。
那种眼神,写着惊艳,还带着男性所特有的一种占有欲。
那种眼神,叫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