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这个世上再没有了一个会傻傻笑的姑娘,多出了一个杀人如麻的杀手。
一个代号为云朵的杀手。
洛初云这样麻木的不知道生活了多长的时间了,只知道,自己浑身都充满着血腥味。
人也越来越麻木了,杀人的时候,也不会再眨眼,血液就只是一种颜色。
当有一日,洛初云成为了洛先生想要的人之后,洛先生再也不会限制她的自由了,只是注射在云朵体内的强化剂越来越强悍了。
洛初云不知道他是从那儿提取出来的这些玩意,听着他说这些东西可以提高自己的灵敏度和摧毁力时,麻木的笑了笑。
她现在什么也不在乎了,什么都没有了,还在乎什么?
洛初云只是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经快到了极限,好似快要爆炸了,她快要解脱了。
当然,洛初云没有将这些细微的症状对他说,只是为了对付他的问题,每次都会笑着说,“很好,身体充满了力量。”
每当看到他眼中闪耀着兴奋的光芒,洛初云就觉得好笑。
你研究室的人虽多,但和整个世界来比,真的是太渺小了,不要妄想着改变世界。
这一夜,洛初云再次被注射了新的药品,经脉好像快要爆炸了。
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里,洛初云胡乱的点开电脑,不知道怎么就点到了一本网络小说:【媚世妖后戏群臣:权色巅峰】。
尽管洛初云对这个名字很不感冒,但还是跳页的翻阅着,好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起初看时,洛初云真的只是随便的翻翻,到后来,都已经泣不成声。
离歌,书中女主的名字叫离歌,云离歌,那是自己用了六年的名字。
而且,这本书就好像是那六年的回忆,虽有一点点的差异和扩大,但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当看到最后一页,离歌被人毁去容颜,剜去半片心脉致死时,洛初云的心也跟着疼,药品所带来的疼相对与心口的疼,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
时隔多时,再重温当年的回忆时,还是那么的疼,那么的真。
那六年,就像是刻在骨子里,一直流淌在血液里,等着自己重新的回忆。
离歌,云离歌,你的人生被我毁了,我的人生也被我毁了。
我好失败啊。
点开评论区,随手写到。
---她的人生没有结束,只是生不如死。
是生不如死,这样的生活,还不如死了。
天色已亮,是该出去做任务了,随手要点掉网页,不过在x掉读书网页之前,无意识的瞄见了自己写的书评后面有了一条回复,是本书作者的回复。
生不如死的剧情我写不出,那就交给你书写吧。-----这是作者玩笑似得回复。
洛初云浅浅的笑了,这作者也太闲了吧,并没有当一回事,顺手x掉读书网页。
她不知道的是,那个作者随意的一句话,却演变成了事实,后来的故事真的由她去书写了。
这天中午,当洛先生在给洛初云注视了一剂药物之后,洛初云的身子就在他们的眼前炸开了,血肉模糊。
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看见了,看见了洛初云最后那释然的笑。
一缕香魂,随风摇曳,寻找着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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