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小儿就不长在你身边,要说责任,也得龙震来背!你放心,皇兄那里,我会想法帮你说明的!”
“思诺,谢谢你!”沈庆返身抱住她的腰,将脸贴在她的肚子上,“要是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龙氏一天到晚跟我闹,我虽是个相爷,实际在他们眼里,却连条狗都不如!”
“是他们对不住你!”龙思诺摩挲着他的鬓角,“若是龙震再敢对你怎么样,我饶不了他!”
有长公主这句话,沈庆安心了。
他再也不怕龙云雁跟他闹了,也不用再忍气吞声,大不了一拍两散,他反正已经选好了下家,看到时丢谁的脸!
只是,这个下家,有点丑。
但是,丑点俊点也无所谓了,美貌又不能当饭吃,还是权势更靠谱一些。
他想到这里,手指伸进龙思诺的衣衫,慢慢的往上爬,触到那两团温软,便牢牢的抓住了。
龙思诺“嘤咛”一声,闭上了眼睛。
一番**过后,沈庆心情愉悦的回府。
刚一进门,便被阮氏扯进了屋子。
“说,你怎么得罪你媳妇了?”阮氏气势汹汹。
沈庆不耐烦的摇头:“我怎么得罪她了?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敢在她面前说个不字?”
“那她怎么……”
“她抽风!”沈庆没好气的回,“娘,以后不用理她!不要以为离了她龙家,咱们就再没有活路了!”
“你……”阮氏眼神发亮,“你找到下家了?”
沈庆一脸得意,却不言明,只说:“总之,就算离了龙家,咱们照样有荣华富贵可享就对了!”
阮氏一听,满心欢喜,转念一想,又发起愁来:“千秋可是咱家的孙子啊,总不能眼睁睁的看他去死啊,你那个下家,能不能帮上忙?”
“娘,你糊涂啊!”沈庆皱眉,“他是龙云雁的儿子,人家怎么肯帮这个忙?”
“那怎么办?”阮氏哭丧着脸,“儿子啊,那是你的亲生儿子啊,你娘我当初再浑,可是拼了命要护着你的,你不能不管不问啊!”
“连龙家都没有办法,我又能怎么样?”沈庆挠头。
“你说这可怎么好?”她拿着帕子拭泪,“事儿摊到头上,连个商议的人也没有,若是你哥哥还在……”
沈庆不耐烦的叫:“这会儿又提哥哥做什么?他都死了多少年了!”
“哎,他死了,可是你嫂子还在啊!”阮氏眼前突然一亮,激动的扯了扯沈庆的衣袖:“你说,你嫂子会不会有办法?”
“嫂子?”沈庆呆呆的重复,“什么嫂子?”
“就是李百灵啊!”阮氏一拍大腿,“她可是个有主意的人,你忘了吗?那时县令大人还找过你嫂子办事呢!”
沈庆看着她,混沌的脑海里终于浮出一个模糊的影子来。
那影子矮小清瘦,容貌寻常,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鼻子小小的,嘴也小小的,眉间眼梢惯常带着温和的笑意。
只是,沈庆想到那笑容时,却不自觉的打了个寒噤。
“她一个农妇,能有什么办法?”他急急拒绝,“你就别再添乱了!”
“有枣无枣打一杆,万一她有办法呢?”阮氏固执的劝,“再者,你也了解她这人的性子,最是要强好胜,若是赢了也倒罢了,若是输了,一准儿死咬不放不死不休,有这么一个人帮咱们不好吗?再说了,她白吃白住了相府这么多年,也该给点回报了!”
沈庆心思浮动,但一想到李百灵那张脸,他还是有点不舒服,但倔不过阮氏一再怂恿,终于还是点了头。
一柱香后,阮氏沈庆母子出现在李百灵的院子里。
李百灵的院落,紧依相府而建,当然,其奢华富丽,不能与相府同日而语,但比普通人家的房屋,却要豪华许多。
李百灵的丈夫,沈庆的哥哥沈安死得早,沈庆功成名就后,便将这寡嫂连同自己的侄儿沈贤也一起接到了京城,李百灵不愿进相府居住,他便另差人在相府旁边建了一处小院,也好相互照应。
说起来,这也算是他做过的最有良心的一件事了,从李百灵入京那日起,一切吃喝用度,全由相府所出,龙云雁对这项支出十分不满,沈庆却一直不肯妥协,坚持要照顾下去。
当然,这项义举也为他带来了诸多好处,比如当初的相爷之职,原本是苏年城和他一起竟争,但他的仁厚重情经龙震大肆渲染后,令百官称颂,力挫苏年城,坐到了丞相的位子上。
虽然只有一墙之隔,可是平时沈庆极少往这边来,算起来,他有好几年没有与李百灵在一起说话聊天了,也不知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模样。
神思不属间,阮氏已经推开了小院的大门。
李百灵正坐在木头的轮椅上喂小黄鸡,她是农妇出身,到哪儿都改不了喂鸡喂鸭种田的习惯。
毛茸茸的小黄鸡凑在一堆,叽叽喳喳的啄食着她手中的米粒,尖却嫩的嘴落在掌心有种异样的麻痒,她心满意足的笑起来。
只是,那笑意在看到阮氏和沈庆时,略略消减了几分。
这两位可是稀客,虽是比邻而居,却是极少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