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长得不如秦云昭好看也就算了,连家底都只是她手里的一个零头,估计秦云昭还收着不少银两当嫁妆吧,绝对要比自己丰厚!
自己跟她是堂姐妹,一想起屯里到时会拿两个人的嫁妆比了来说嘴,秦明月就觉得心里难受,语气更是尖酸了起来:“这死丫头还诳我们说去老山林子里找猎物筹钱呐,敢情就是骗我们的!显得她多能耐,多辛苦似的,还不知道她去哪里玩了呢!”
“就是,娘要不是这么逼一逼,以后就得我们全家一年年做白工还债,吃不饱穿不暖的,她跟她哥却拿了银子背着我们吃好的喝好的去了,乖女,你说娘怎么服得了这口气啊!”张氏见已经把女儿拉了过来,放了一大片心,又赶紧烧了一把火。
明天她再把小儿子两口子再哄一哄,那就差不多了。至于大儿媳妇那里,谅她那性子也不会说到当家的面前去,顶多就是跟勇山那里说了,勇山性子老实,到时她一口咬定那就是春生托她存着的,再哭上一场,勇山也不会告诉他爹的!阿昭那里,到时看着再说吧……
张氏这点小心思,秦云昭还看不上眼。张氏平常说得多贤良似的,其实跟赵清婉不也就是一个心思?当家的男人死了,自己得搂紧银钱傍身!
只不过赵清婉长得好,有资本,还可以再找个男人当饭票,而张氏却是不可能的,她已经当过一回寡妇了,也到了这年龄,要第二回做了寡妇,不说还找不找得到下家,就算有男人要她,她也会被别人戳脊梁骨!
张氏跟赵清婉,一个小巫一个大巫罢了!
秦云昭没打算为这些事费神,也不打算把这事告诉大伯,没得让大伯伤了心,影响他养伤。要是大堂嫂想说,也让她以后等大伯身体好了,再慢慢去说吧。张氏反正对大伯还会是贤良的,哪怕只是表面上的,只要不影响大伯的情绪就行。
叮当虽然不配合,但还是被秦云昭用木槿叶汁按在盆里洗了个干净,一身湿哒哒地被裹在帕子里,不满地冲秦云昭低低叫着,却也知道任秦云昭帮它揩干了水,这才蹲在椅子上慢慢舔干自己的毛。
“下次别去偷别人的东西吃了。”秦云昭搓着头发上的泡泡,表情认真地跟叮当说话,“再被我大伯母捉住,小心她真会打死你!明天我要上山打猎,会带你一起去的,到时到山上给你翻鸟蛋吃。”
叮当竖着耳朵听着,有些委屈地“喵呜”一声叫着,那表情太过拟人,逗得秦云昭“噗”得一声笑了出来:“你偷吃你还委屈了?我这几天都会上山打猎,要把我大伯家囤满猎物,让他养伤的时候不少吃的,到时我尽量多打些,少不了你吃的!”
越跟叮当处得久,秦云昭就越发现这豹猫灵性的很,就像跟着她好吃好喝以后,一下子就开了灵智,特别是那天夜里混进兴州城以后,她本来只想让叮当在那个拐角先跳出去稍稍吸引下随车士兵的注意力,她再打晕了人趁机下车。
没想到叮当居然能做得那么好,给她争取了不少时间,还不用冒着被抓的风险去打晕人,不过后来被人追来那就是个意外了,自己潜入水里躲过以后,出来时又好死不死地撞上那个大胡子,那就更是一个意外了。
就如秦云昭并不知道那天夜里追踪自己和后来撞见的胡子就只是沈谦一个人,沈谦也并不清楚自己追踪的和后来撞见的是同一个人。
此刻沈谦正将一把木制的劲弩拿在手上,微微沉吟。这是第二天他令人在那一片仔细搜寻后,在一家人的屋檐下面一个很隐蔽的角落里发现的,沈谦估计就是当时借了运兵器的马车混进城里那个高手的武器。
他已经找人看过了,也令铁匠先打了几支尺寸匹配的弩箭出来,发现这劲弩虽然似乎并未完工,却是杀伤力极大,他当时看着被射穿的一件硬甲,脸色极为难看。
要是那人是血羯国的奸细,要是血羯国已经能制出这样精良的武器,那对夏国来说绝对不会是什么好消息,而且能研发出这样的利器,怕对其他的兵器也在不断改进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难道血羯国休养生息这几年,又开始蠢蠢欲动,想要出兵了?为什么放在血羯的探子一直没有传来这样的消息呢?沈谦抚摸着木弩,决定明天再派一队探子出去,兴州的几处屯田,也要先抓紧储粮了……
大事为重,沈谦将秦云昭的事放到了一边,招了幕僚过来,开始未雨绸缪。秦云昭并不知道自己当时嫌逃跑时累赘,先放在屋檐角落里的那把木弩被沈谦搜寻到,引出了连串反应。
张氏现在似乎是不想管她,除了固定口粮,就只当她不存在一样,除了李芬,家里另外那几个人也是如此;屯里的流言也一直不息。秦云昭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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