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捞出肉块,将一锅白白花花的水倒掉。一般这样焯过之后,肉便不带毛腥之气。又拿了砂锅把各种调料垫底,放入切好的五花肉,最重要的便是倒入绍兴花雕。
好在这个时代虽无绍兴花雕,却有能替代的女儿酒。其实绍兴花雕的前身便是女儿酒,她尝过味道,女儿酒倒是味更淡一点,于是在之前的比例上再稍稍多加了一勺。
前世一个人生活,基本的生活技能是难不倒她的。她又是个无肉不欢的吃货,这东坡肉便是她的拿手好菜之一。
这道菜在她前世生活的世界自然是人人会做,但她做的好在于比例精准,特别是绍兴花雕,多一份则盖了肉香,少一份滋味又不够醇厚,实实在在是她掌勺许多次琢磨出来的经验之谈。
“好香好香,是什么居然这么香。”大厨房里都是鼻子灵的,已经有好几个学徒跑了出来,在小厨房的门口使劲抽鼻子。
掌柜肚子里好几个主意转来转去,最终苦笑,罢了罢了,光这香味已经绝了顶了。自己还是不要去耍小聪明,一会儿老老实实认个错,自认识人不明,希望东家能够大人不计小人过。
叶青蕊已经端起砂锅,将肉块摆盘,撇去肉汤上层的油沫,再将熬制成红霜色的肉汤整个浇在肉块上。让原本玫瑰色的肉皮变成了酱红色,扣上盖子,里头用过的调料全部扔进灶里烧掉。
如果他们不买,可不能留下痕迹让人偷学了去。果然叶青蕊前脚端了盘子出去,后脚大厨房的人就挤了进来,找了一圈,却没找到她到底用了什么东西又是用什么法子让这猪肉也变成了香饽饽。
元殷书本来没抱多大的期望,就如叶青蕊所料,死马当活马医而已。但闻到这从一楼直钻到鼻子里的香味,他这个吃惯了好东西的人也不禁有了些期待。
一碗白米饭,一盘切成方正小块的肥猪肉。不仅是猪肉,而且是这么肥的五花肉,如果不让他看到实物,只用听的肯定已经夺路而逃。可现在,看着几乎浸进了酱汁的肉块,颤巍巍闪着亮晶晶光芒的肉皮表面,再加上扑鼻而来的香味,几乎不加思索的用筷子挟起一块扔到嘴里。
香、滑、软、糯的口感和浓郁的酱汁香味在口腔里形成了一股美妙的融合。微微的酒香和肉香最大限度的揉和在一起,不分彼此。还没怎么动牙齿,已经吞到了肚子里。
居然,完全吃不出猪肉的毛腥气,比起牛肉和羊肉来说,肉质反而更加细腻和香醇,简直香掉人的舌头,肚子里的馋虫就是藏的再好,也要被勾出来了。
隔着帘子,叶青蕊几乎没有听到任何咀嚼食物的声音,只听到细不可闻的一点点小动静。到底是教养太好,还是压根不喜欢她做的菜呢,叶青蕊微微有了些紧张。
“你去什么地方了,怎么现在才回来。”叶青蕊回到叶家已经是下午了,楼氏在胡同口已经不知道转过几圈了。
“娘,我……”叶青蕊扑到她怀里,哽咽的说不出来话来,将楼氏吓的不轻,赶紧搂住她紧张的问道:“快说,出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