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伤很重,于志鹏足足养了一个星期才能下床走路,能下床走路了,于志鹏说,我们回去吧,不能在麻烦别人了。
我看了一眼于志鹏,又看了一眼站在一旁有点不舍的林夕,“要不你跟着我们一起走吧?”
“你要养我吗?”林夕对着我一笑,看到我不说话,她又继续说道,“我还要赚钱,没有钱我和我妈他们的生活费都没着落了,反正距离的很近,想我了直接过来就是了。”
林夕很穷,很穷,因为她的钱全花在了他的母亲的身上,很重的病,说是已经癌化了,一年的治疗费用可以用天文数字来看待。所以她无时无刻都得努力着,不然下一顿在哪她都不知道。
于志鹏抽着烟,他说,如果那个平头男知道是你救了我们,他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林夕摇着头,她说自己不怕,原来这么苦的日子都走过来了,再说了王辉不是不知道吗?就算知道了,她也不会被怎么样,最多到时候自己提前跑路到你们这儿。
我给你钱,你跟着我走。于志鹏说。林夕还是摇头,她笑了笑,吸了下鼻子,她说,如果你们真的把我带走了,你们就不怕报复吗?
怕,谁不怕?但是王辉(也就是平头男),与我们之间早就成了势不两立的局面,我们能成这样,全是拜他所赐,所以我们早就已经注定不能和平相处了。
想到这儿,我丢下手里的烟头,看了于志鹏一眼,又看了林夕一眼,我说,跟着我们走吧,我们给你钱。
林夕听的有点动容,但是最后一点自尊告诉她,跟着走了,拿着我们的钱,这和被包养没有任何差别。其他人她会欣然接受,但是面前站着的是我,她不会这么下作。
最后林夕还是没跟着我们走,她说,她救我们,只是看我们当时太可怜了,没别的意思。
林夕笑了一声,让我们赶紧走,不然等下就又该舍不得了。
于志鹏走的时候,跑到远处的取款机取出了整整一万块钱,他悄悄的在林夕的床上放下了一万块,红着眼睛,他说,走吧,等我们把事情解决了,就回来。
我们回去的时候,很小心,虽然过去了一个星期,但是我们不知道王辉那边到底怎么样了,娱乐街就这么大,我们出现必定会引起他的注意。
一路有惊无险的回到房子里,我坐在沙发上,我说,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等几天我们就去弄了王辉。
至于怎么弄,我说还是老办法,找地方抽个机会做了他。
一点关系都没有,没有人会管我们又不会管,如果我们真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杀了人,可能我们依然的混不下去,依然得跑路。
于志鹏当时听到这个打算的时候,连忙的摇头否决,他说,杀了王辉,我们也在这呆不下去。
我笑了笑,他说,我们手里还有4万块钱,足够买下一条人命了,说到底这种地方,还是亡命之徒比较多。
看着于志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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