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哦,这些日子,倒不知姑娘……那,我先谢过了。”
不愧是善于拉拢人的明君,措词极为注意,在碗子山期间,从未听他使用过“本王”之类的自称,连对一个小女子也不例外。
我娇羞地站起来,敛衽一礼,开始念了起来: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妆素裹,分外妖娆。”
“**,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背到这里,我做了一件特别令自己佩服的事,我及时地一猛子就刹住了车。
“唐宗宋祖,稍逊风骚!”尼玛这是说谁呢?正主儿就站在眼前,我这不是要找死吗?
“好诗!!还没有完吧?!怎的不诵了??气势磅礴啊!!!!竟不像出自女儿之手!!!!!”
秦王果然听得入了迷,想必是其中超级高大上的意境引起了他的共鸣,以至于说话都有点像咆哮体了。
果然,对着唐太宗李世民,还是得背毛主席诗词才是王道啊!
只是……
我轻轻地咳嗽了两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魏君吴侯,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李世民和骆大春同时鼓起掌来,啧啧称赞了很久,然后,开始提出了一连串尖锐的问题。
“这是何种文体?”
“为何大暑时节触景生情,竟会是雪景?”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是谁呀……”
我又险些吐血。拜托,你们不要这样有侦探的职业素养好吗……
最后,这事我也不知是怎么混过去的,总之是混过去了。而且,我的计划也算是基本成功了,因为李世民将他的玉佩送给了我,说是将来可能会用得着,他身边的人都认得,可以显示我的身份重要。
虽然那是曾经掉在死人床上的玉佩,我还是欣然收下了。
酒过三巡,在酒精的作用下,气氛明显活跃了起来。
“秋远,”秦王的眼神基情四射的模样,“我见了你,不知怎的就觉得投合,今天愿意在这里与你结个义兄弟,你意下如何?”
虽然我知道聂秋远后来是为皇帝打工了的,可是,拜义兄弟,这有点夸张了吧,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我想看看闷.骚男神如何处理,没想到聂秋远只说了一个字:“好。”
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摆了香案,拜了把子。
事情将要朝哪个方向发展,我忽然有那么一点点……搞不懂了。
***作者菌周末装十三***
推荐一首歌,李行亮版的《致青春》。与王菲版相比,有一种很不同的味道,而且,伴奏的大小提琴一唱一和,像两个人在倾心交谈一样。在周末的午后听着看看书,哦买噶~!
李行亮的声音很干净,而且,他居然唱了个《犬夜叉-穿越时空的思念》,实在是太有爱了!
作者菌这两天药吃得很好,所以,表现也很婉约,这下子大家满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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