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啊,三丫不认咱们,这可怎么办?你孙子还等着用钱进学堂呢,咱们郝家光宗耀祖可就指望大宝了。”
郝大柱想起春分遍身绫罗,插金带银,手指缝里稍微漏点也够他们家发达的了,却打算不认他们,一点东西都不给他们,不由怨恨,怒道,其实让郝大宝读书那是虚的,更重要的是,他看着春分那么发达,想搞点钱,自己享受一番是真的,所以幸好春分刚才没答应,要不然啊,就郝大柱好吃懒做的个性,以后的要求只会越来越多,日子好了还想更好,根本不够春分填的。
郝老爹只郝大柱一个儿子,其他都是赔钱货(郝老爹眼中的),这些年来,郝大爹为了养活儿子,女儿能卖则卖,实在是刚出生就养不起了,像春分这样,就直接扔,其他活着的他都要过钱了,命好进了康定侯府和镇国公府的春分,他们早就想打秋风了,只是惧于对方高门大户,一直不敢过来要钱,但近年孙子大了,想改换门庭的郝老爹,想让孙子读书,但家里只有他们老夫妻辛苦干活养家,儿子他怕他受苦,从不让他做什么,他们两人养一大家子,根本养不起,本来就苦的不得了了,家里穷的丁当响,哪还有钱让孙子读书?没钱怎么办?于是便大着胆子,摸到了镇国公府,想找春分要钱用,毕竟在他想来,女儿又不能传宗接代,其存在意义还不是为家里做贡献嘛!
哪知道春分那个贱丫头还真不好说话,竟然不认他们,根本不给他们钱用,这让郝大爹不免心情不快,不由嘟囔了句“赔钱货”。觉得春分太过分了,却不想想你根本没给春分花过一文钱,她怎么让你赔钱了?没花过一文钱。却靠着血缘关系就想占人便宜,要全天下的父母都像他一样。以为有了血缘关系就能得到好处,那还可以谁都能生一大堆孩子,然后将孩子送给别人养,等到时机了就过来要钱,等着赚钱,做无本生意呢,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这时郝老爹听了儿子的话,看了眼国公府大门。道:“先回去,商量商量再说吧。”
不管如何,春分是他女儿,这是改变不了的,他就不信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他还能管不到!——身为法盲,他当然不知道抛弃亲生女儿别人收养后,他根本管不到了,只觉得春分是他女儿。他就肯定管的到。
等郝家一家人走了后,闻百翎将春分找了过来,道:“你没认他们。我估计他们还会找麻烦的,你要是应付不了,就跟我说,我帮你参谋参谋。”
闻百翎不可能仗势欺人,让衙门压下郝家的状子,毕竟这样干,万一被宗家的政敌发现了,那就不好了。
她虽然不能仗势欺人,但帮春分出出主意还是行的。像这事,春分本就占理。她不相信得仗势欺人才能摆平,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此事。
春分听了闻百翎的话。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肚里,感激地道:“谢谢小姐,奴婢刚才正担心着呢。”
“不用担心,没有抚养就没权要求你付出,不可能仗着血缘关系就能白白占便宜的,咱们大周律上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他就是打官司也告不赢的。”闻百翎道。
闻百翎以前是刑警,所以对法律很是关注的,来这个地方后,也是仔细看过大周律的,虽然文言文读起来挺累的,但她好歹也看到了其中有一条有写,收养之后,除非被收养的人愿意,要不然亲生父母无权逼迫当年抛弃的子女认回自己,并要求其负担赡养义务——显然郝老爹一家人极品的行为应该不是个例,律法为了防止经常发生这种扯皮的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
当然这一条仅限于子女未满十五岁,满了十五岁,为了躲避赡养义务,随便认个人为养父,抛弃亲生父母的话,那也是不支持的。
而春分落户到养父母名下时还不到一岁,自然属于大周律保护的范围,并且不用负一丝一毫的赡养义务,不说这个时代的女子,除非家里一个兄弟都没有,要不然出嫁后本来就不用负担赡养义务了(这是古代赔钱货的由来,因为女子不用养父母的老,不过现代宣布儿子女儿都有赡养义务后,一些重男轻女的极品父母就更狠了,平常仍像古代一样重男轻女,在财产方面,根本不遵守法律上说的儿女有平等的继承权不算,极品的还会吸女儿的血养儿子,分财产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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