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流下来,仿佛已经嗅到了她肌肤的芬芳。如果咬下去,她的肉一定会象蒸得非常好的发糕一样松软,从里面流出浆汁来的吧。
我把漆灯拿到灵柩边。
我用力推开灵柩的盖。虽然这盖并不是太重,但我还是花了不少力气才推开。
尽管已经下了那个决心,但我实在难以放弃再看她一眼的愿望,即使她的脸已只是象噩梦中才有的妖魔的形状,但毕竟曾是我的生命,曾是我的一切。
漆灯的光阴暗得象凝结的冰。在光下,我看见她的脸——如果那还算脸的话。
我伸手到尸液中,那些液体象小小的刀子,刺痛了我右手小指的伤口,却让我更有了几分勇气。掬了一口喝下。
有点暖洋洋的味道,有点酸,也稍带着一点辣,直涌入喉。那是她身上的液体,从她皮肤下渗出的,没有多少日子前还曾流动在她粉白的皮肤下,好象流动在初生的芽鞘里的植物汁液。那是她的身体吧。
我伸手在尸液中,摸着她的手臂。她的手臂上,那些筋已许已腐坏了,因此我拿起她的手臂时,半截手臂就好象煮熟了一样脱骨而出。我把她的手臂举到嘴边,这半截手臂有点臭味,一阵阵的,不象尸液那么容易接受。
然而我要活下去。
我闭上眼,咬了一口。其实不闭眼,那只有一点绿豆大的漆灯光也没法让我看清什么。只是闭上眼,我可以想象我在吃一只烧得不太可口的肘子。那块肉在我的咀嚼下渐渐成为肉泥,奇怪的是,此时我倒并不觉得太过难吃。她的肉在我的身体内燃烧,让我感到一阵阵温暖,感到饱食的满足。
不知过了多久。
空气越来越污浊,要呼出一口气也很困难。我不觉得饿,但浑身无力。不觉得饿,并不是我不饿,而是我的胃只怕已塞满了过多的腐尸肉。我已数过了许多遍,我挖了大约有三十几步的路,但至少还有一百多步的路要挖。
当我想活下去的时候,却根本没有活下去的希望。如果我当时就死了,那我也许自己心里也好受一些吧?只因为自作多情地想看她最后一眼。可能,人们还会传说我是个至情至性的人,可是,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可笑。
我抱着她的头,在漆黑一片的洞穴里吃吃地笑。我看不清这个骷髅是个什么模样,但多半也是有点笑意。她也在笑我么?
我不知笑了多久,空气越来越混浊。在已混乱成一片的脑子里,好象啄破一层厚厚的棉被,我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息。仿佛有什么洪荒时代的巨兽在外面爬行。先还是慢慢的,渐渐地越来越急。我几乎不知是什么回事,在洞穴那一边的内壁一下塌了下来。
外面,阳光直射进来,让我的眼也睁不开。过了好久,我才发现,其实当初我把这洞挖得太深了,竟然已到了山的另一头,离外面不过几尺厚而已。只是那是石壁,因此我根本不曾发现。随着春天来临,山上的雪化了,积雪流动时,这层石壁支撑不住,终于崩塌了。
我爬出了洞穴。外面,积雪未化净,在残雪中,几株野梅悠然而开,干瘦的枝上挑着几点红,仿佛浮在空中一般。山顶,白云正飞过。
杰夫船长说完之后,脸色异常的严肃,他扫视向陈凌一众人。凯拉和轩雅已经忍不住想要呕吐了。陈凌也是脸色古怪至极,他觉得这个故事很讽刺,也带着一些警示的作用。许多时候,人做事真要三思而后行。
“这个故事是真的吗?”轩雅忍不住问道。
杰夫船长看了一眼轩雅,随后说道:“我看到觉明和尚的小手指的确没有了。”<